——宣汉县司法局樊哙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琐事争执引发的人身损害附带民事赔偿纠纷
近日,宣汉县司法局樊哙司法所主动作为,联合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因琐事争执引发的人身损害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2025年1月21日,樊哙派出所接到报警,樊哙镇高台发生一起因琐事引发的肢体冲突,造成当事人雷某方轻伤二级。纠纷发生后,司法所立即启动“两所联动”调解机制,主动介入,与派出所民警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对民事赔偿案件进行调解。
2025年5月26日,樊哙司法所联合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所进行联合调解。调解现场,雷某方及其家属情绪激动,表示若得不到合理赔偿,将采取过激行为激化矛盾。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调解小组果断采取“背靠背”“是非责任适度评说”等调解工作法,一方面,耐心倾听伤者及其家属的诉求,安抚他们的情绪,同时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对马某涛进行法律教育,指出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同时,邀请专业人士对伤者的伤情程度进行鉴定,根据相关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经过调解员连续3天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马某涛一次性赔偿雷某方各项费用共计68000元。自此,一起因琐事争执引发的人身损害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樊哙司法所持续深化“两所联动”机制,形成了“信息共享、协同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一是关口前移,主动摸排。共同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常态化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特别是接处警中涉及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可能引发民事赔偿的纠纷,第一时间通报司法所,实现调解端口前移。截至目前,“两所”开展纠纷排查5次,发现矛盾纠纷20余件。二是深化协作,联动调处。针对涉及治安处罚与民事赔偿交织的案件,“两所”启动联动程序,组建由民警和司法所组成的联合调解小组,共同研判,联手施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调解矛盾纠纷30余件,挽回财产损失60余万元。三是常态交流,能力共进。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培训”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判辖区纠纷态势,通报重点案件进展,会商疑难复杂纠纷解决方案。同时,定期组织联合培训与案例研讨,促进民警与调解员知识互补、技能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