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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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然资源所,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升快速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地质灾害发生时快速高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现成立宣汉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队伍

宣汉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由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和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宣汉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队长由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设副队长两名,由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领导担任。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出现突发地质灾害或事发地请求支援时,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派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应急搜救,查明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指导应急抢险工作。对临时安置点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防灾工作措施建议。

(二)开展监测预警。根据应急排查情况,对抢险救援作业区和通道、重大灾险情点等重点部位,运用专业监测设备开展监测预警工作。

(三)编制应急调查报告。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论证分析灾害原因及发生过程,认定灾害性质,开展风险会商研判,提出防灾减灾对策建议,及时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四)开展复盘总结。应急处置完成后,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复盘分析,总结梳理成灾规律,从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安置管控等全链条查摆问题不足,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议,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举一反三,补短板、堵漏洞、提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人员力量保障。宣汉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汛期常态备勤,视情况对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办)增派技术力量和装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响应。

(二)车辆装备保障。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落实汛期每日值班车辆,随车携带应急食品药品、安全帽、雨衣雨靴等应急物资。根据灾害应对需求调派应急指挥车辆,对讲机、无人机、测距仪、单兵设备、卫星通信设备、应急调查平板、高性能数据处理器、数据保密移动硬盘等设备。

(三)队伍实操拉练。宣汉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每年应开展拉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附件:宣汉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名单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宣汉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名单

姓名(职务)

单 位

职务(职称)

王魁(队长)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总工程师

梅必贵(副队长)

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

总工程师

梁炜(副队长)

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

总经理

张建华

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

高  级

工程师

马源隆

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

工程师

周涛

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

工程师

罗彬

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

工程师

魏兴垚

西藏金海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核工业西藏地质调查院)

工程师

唐其权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地灾防治股

股  长

刘洪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地环站

站  长

程维明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地环站

副站长

鲜鹏飞

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地环站

副站长

各自然资源所

所长

各自然资源所

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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