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任家咀取水泵房) | 宣汉县东乡街道办事处江口湖库区任家咀处 | 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坤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前河宣汉县江口电站库区任家咀,规划取水规模为20万m3/d,取用原水经管网输送至亭子水厂,其中,10万m3/d原水经亭子水厂净化处理后送亭子、麻柳等乡镇作为城乡饮用水,10万m3/d原水经管网输送至麻柳工业水厂净化处理后作为园区工业用水(汛期园区工业用水在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大风乡上游明月江左岸熊家院子处取水泵房取水)。任家咀取水泵房采用岸边合建式矩形取水泵房,总占地面积5434m2,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3万元,占总投资的0.66%。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进出场口道路硬化、设置车辆轮胎冲洗设施,施工现场及道路适时洒水抑尘;施工区设置围挡,上方加装喷头洒水,采用移动式雾炮机进行湿法作业;土石方、临时表土堆存采用遮盖措施。运营期水泵置于底层采用机械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进行通风。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中加强设备维护,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水泵采用减振基底,隔声装置;风机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施工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前河左岸设置沉淀池,取水头部和泵房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取水头部采用浮船钻孔施工,浮船钻孔泥浆送至岸边沉淀池;泵房临河一侧设置土石围堰进行施工,围堰内设置截排水沟接入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洒水降尘,泥浆干化后进行回填覆土绿化。严禁任何施工废水、废渣排入水体;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已有的预处理池进行处理,不外排。运营期原水和反冲洗废水由集水坑进行收集,收集后由潜污泵进行抽排至前河。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工程土方开挖综合利用,无永久性弃方产生;钻渣和泥浆干化后进行回填覆土绿化;废木、废钢筋、废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可作为资源回收的材料被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统一运送至当地政府规划建设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棉纱及手套依托亭柳水厂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 |
| 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供水工程-供水管网工程) | 宣汉县东乡街道任家咀至达州市东部经济开发区麻柳镇 | 达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坤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取水水源为前河,取水点为前河任家咀,规划取水规模为20万m3/d,其中,10万m3/d原水经亭子水厂净化处理后送亭子、麻柳等乡镇作为城乡饮用水,10万m3/d原水经管网输送至麻柳工业水厂净化处理后作为园区工业用水(汛期(丰水期5-10月)园区工业用水在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大风乡上游明月江左岸熊家院子处取水泵房取水)。输水管道工程起于宣汉县任家咀(取水泵房原水输水管起点),途径宣汉县东乡街道-天生镇-七里镇-柏树镇-达州东部经开区亭子镇-麻柳镇,沿线经过省道303-在建西渝高铁-县道169-万广高速-明月江支流-达万铁路-在建成达万高铁-达开快速-亭子水厂-大风取水泵房(不与泵房连接),止于麻柳工业水厂,桩号长度约54.1公里(含输水隧道4.16公里)。输水规模20万m3/d。期间穿越在建西渝高铁、万广高速、达万铁路、在建成达万高铁,采取在铁路、高速公路桥墩之间下穿通过;新宁河、明月江采取于河床下穿越;川气东送管网采取高架跨越;县道169及部分山丘采取顶管施工穿越。亭子水厂至麻柳工业水厂(E段):原水输水管道采用焊接钢管,单管敷设,管径D1020×10,管道长度10.153km,输水规模10万m3/d。项目总投资13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5万元,占总投资的0.12%。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进行分段施工,定期洒水降尘并使用移动式雾炮机进行湿法作业,土石方、临时表土堆存采用遮盖措施。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采取减噪措施,避免扰民,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穿越河流采用半幅式土石围堰施工及覆膜,开挖土石方采用篷布苫盖,禁止将施工废水、弃渣直接倾倒河流,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废弃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剩余污泥干燥到一定程度厚覆土恢复地貌种植植被;隧道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直接排放外环境,拌合站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后理回用于洒水降尘;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直接排放外环境;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现有的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置,用于周围的农田施肥。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开挖剩余土石方暂存于隧道进、出口及斜井处的3处弃渣场,后期进行综合利用处置或及时进行覆土复绿;施工完毕后对围堰进行拆除,将围堰用土还原河流两侧作业带管沟内;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统一运至政府指定建渣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焊条和焊渣及时清理外售;顶管施工循环泥浆池废弃的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洒水降尘,剩余的污泥待其干燥到一定程度后即可在储存坑内就地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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