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全县整治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行政执法专项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行政执法队伍职能使命定位,充分认识开展整治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下大气力纠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整治重点
(一)违规异地执法。重点整治依据“违法行为发生地”对外地企业进行立案管辖,将该企业在所有地区的违法行为合并进行全案管辖,进而对外地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等强制措施或者给予高额罚款;对外地企业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刑事化处理的异地执法,将外地企业的行政违法行为定性为刑事犯罪进而违法违规采取异地抓捕、查封、冻结等非正常执法活动。
(二)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重点整治: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以罚代管,将罚没收入与地方财政或部门利益挂钩,对轻微违法行过度刑事化处理;巧立名目收费,以“管理费”“服务费”“保证金”等名义收取无法律依据的费用;对同一事项多次收费,或通过不同部门交叉收费;将合法收费与非法收费项目捆绑强制企业或个人接受;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对同一违法行为按罚款幅度上限处罚,或利用模糊条款任意解释,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三)乱检查、乱查封。重点整治:无明确法律授权或超出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检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同一事项被多个部门或同一部门多次检查;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中,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告知检查理由、拒绝当事人参与检查过程;查封财产超出违法行为涉及的合理范围,影响无关经营活动;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长期冻结企业资产;在无证据表明存在紧急危害时,滥用查封权限制财产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2月17日—3月31日)
各股室、中队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2025年全年)
机关纪委、党建办、政策法规股加大对各股室、中队,直属各单位的执法监督。采取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执法监督。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较少或零报告以及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股室、中队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抽查,对性质严重、形象恶劣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并报整治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行政执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1),由相关领导牵头整治。
第三阶段:深入整改阶段(2025年8月1日—10月31日)
在实行执法监督的基础上,各股室、中队明确整改时限,通过规范行为、抽查案件、健全制度等方式,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贯彻落实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每月28日前报送专项整改事项清单(见附件2)至政策法规股,清单要见人见事,明确具体,动态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日—12月31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注重针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找准根源,照单抓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公平正义执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重点是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公示,亮证廉洁执法;梳理执法依据,公开权力清单;规范执法程序,文明高效执法;细化自由裁量,严格公正执法;实行错案追究,失职必问责。整治群众身边具体实事行政执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整治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督促检查。机关纪委、党建办、政策法规股应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加强对各股室、中队监督力度。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度和状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三)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宣传,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民意诉求渠道畅通,方便群众了解专项整治、参与监督。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治理,深入剖析行政执法乱象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加强能力提升和机制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乱象的发生,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