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共宣汉县委办公室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宣汉县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责任制度的通知》(宣县委办〔2022〕204号)、《宣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宣食安办〔2022〕5号)和《宣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察方案》(宣食安办〔2022〕12号)文件精神,根据《达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汉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因人员变动,决定调整我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彭清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郎马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城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文婧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 磊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副大队长
向绍毅 二级主任科员
石安明 正科级干部
成 员:李玉林 办公室负责人
李伦镛 计划财务装备股负责人
陈 冀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王金华 执法一股负责人
陈 平 执法二股负责人
汤兴春 执法一中队负责人
肖 霄 执法二中队负责人
曾 欣 执法三中队负责人
李 兴 执法四中队负责人
康 军 执法五中队负责人
桂 潜 执法六中队负责人
陈 健 执法七中队负责人
胡云峰 县环卫所所长
杨习军 县路灯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一股,由李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楠、王伟同志为工作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