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调整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道子河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通畅,防止河道生态污染,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因人员变动,决定调整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彭清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郎马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城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文婧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李 磊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副大队长
成 员:王金华 执法一股负责人
冯 强 执法一股工作人员
王 伟 执法一股工作人员
王 平 执法一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一股,由李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