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
来源: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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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案件名称

基本案情

处罚时间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宣农(动监)罚﹝2024﹞13号

张某运输、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2024年12月24日23时,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张某正在清溪生猪定点屠宰场门口卸载生猪,卸载的生猪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025.01.23

罚款54488.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

宣农(渔)罚〔2025〕1号

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未根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落实补救措施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达州宣汉锂钾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虽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该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征求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但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咨询意见后,该公司未按照评审咨询意见落实补救措施

2025.03.4

罚款31000元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宣农(渔)罚〔2025〕2号

达州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未根据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落实补救措施

达州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达州正达凯乙二醇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虽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该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征求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但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咨询意见后,该公司未按照评审咨询意见落实补救措施

2025.03.4

罚款31000元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宣农(渔)罚〔2025〕3号

郭某使用禁用渔具捕捞

2024年7月3日18时许,宣汉县柏树镇群众匿名举报到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称在宣汉县柏树镇高洞河段有人捕鱼,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获地笼五副、塑料桶一个、0.2千克青虾

2024年7月3日,现场将案件移交给宣汉县天生派出所,同日,宣汉县公安局对郭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进行了立案侦查,2024年7月11日宣汉县公安局依法就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至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2024年12月11日,宣汉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撤销。2025年1月15日宣汉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我单位管辖。

2025.02.13

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宣农(渔)罚〔2025〕4号

张某使用禁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案

2025年2月25日当事人在宣汉县东乡街道项山公园吊桥旁边河段使用活体泥鳅钓鱼

2025.03.14

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宣农(渔)罚〔2025〕5-1号

何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

2024年5月9日当事人与其朋友用掩罩(俗称“旋网”)在宣汉县渡口土家族乡立石村王爷滩(小地名)和新码头(小地名)等地开展违法捕捞活动,捕捞渔获物1.469千克。

2025.03.18

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宣农(渔)罚〔2025〕5-2号

黄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

2024年5月9日当事人与其朋友用掩罩(俗称“旋网”)在宣汉县渡口土家族乡立石村王爷滩(小地名)和新码头(小地名)等地开展违法捕捞活动,捕捞渔获物1.469千克。

2025.03.18

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宣农(种子)罚〔2025〕1号

冯某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种子

2025年1月13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东乡街道开展农资门市经营情况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冯经营的种子销售门市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水稻种子“荃优银泰香占”品种名称字体面积没有大于商标字体单字面积的一倍

2025.02.24

罚款7500元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宣农(种子)罚〔2025〕2号

官某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种子

2025年1月13日,当事人经营的玉米种子“重玉618”包装,其品种名称、审定编号、引种编号等标识内容印在种子包装物的最大版面表面下部(距离底部10厘米)

2025.03.2

罚款2100元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宣农(种子)罚〔2025〕3号

宣汉县某农资经营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2025年1月15日上午9时许,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某号宣汉县某农资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农资经营部货架上摆放待销售的“和玉808”玉米种子外包装标签审定编号、引种编号位于包装正面下部。

2025.02.28

罚款2100元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宣农(种子)罚〔2025〕4号

王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种子

2025年1月13日,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南坝镇开展农资门市经营情况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王天友经营的种子销售门市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水稻种子“野香优明月丝苗”“泰优1138”审定编号、引种备案号等标签内容印在种子包装物的最大版面表面下部

2025.02.24

罚款7500元

《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宣农(种子)罚〔2025〕5号

宣汉县南坪镇某种子农药门市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水稻种子案

2025年2月13日南坪镇东坡街某种子农药销售门市内摆放待销售的“繁优709”水稻种子共24包,外包装上均没有标注检疫证明编号标签。

2025.03.25

罚款21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

宣农(农药)罚〔2025〕1号

张某无证销售农药案

 2025年2月25日宣汉县红岭某农资经营门市其法人代表张某正在经营溴敌隆(袋)、溴敌隆(支)、敌敌畏(瓶)、精喹禾灵(袋)、甲维盐氯氰(瓶)、水胺硫磷(瓶)等农药,无法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2025.03.28

罚款5000元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宣农(饲料)罚〔2025〕1号

四川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

抽取四川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生产的“育成牛精料补充料(702CA)”样品盐霉素项目检测值为108u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判定值为不得检出,检验结果为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2025.03.24

罚款4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000元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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