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1.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推进所属行业的体制机制改革和行业融合发展。
(3)管理所属行业的全县重大活动,指导所属行业重点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打造全国巴文化高地和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行业内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本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所属行业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行业的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发展,对行业市场经营进行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行业市场。
(10)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县内优秀文化和特色文化走出去。
(12)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对文化旅游体育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4)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媒体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文物市场。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与产业的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文化软实力、旅游竞争力。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文化发展优服务。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监督镇村两级公共文化设施落实免费开放工作,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完成“成为区域领先、同类领先文化强县”的目标和试点建设任务,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
2、品牌创建助提升。配合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做好巴山大峡谷创5A相关工作。启动月亮坪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完成天府旅游名村、天府旅游名宿等天府旅游名牌系列创建工作,全力做好天府旅游命名提升考评,争取取得好的名次。
3、项目建设抓进度。紧紧围绕月亮坪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2024年全面对外开放目标要求,强力推进月亮坪巴山之月项目建设。
4、考古遗址出成果。积极争取罗家坝遗址第十次发掘指标,配合考古勘探工作,努力取得更多的学术成果。向省文旅厅争取,将罗家坝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成为国家级的巴文化主题考古遗址公园和国家人文旅游示范基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1个,事业单位4个,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6个,现有在职人员101人。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其他事业单位70人(文化馆38人,文管所8人,图书馆7人,文化执法大队9人,洋烈景区管理中心9人,文体旅局19人);另:罗家坝遗址博物馆管理中心11人(罗家坝博物馆财务管理暂没纳入到文体旅部门统一管理)。按照县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119个,现有在职人员10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1.01万元、上年结转787.8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4万元。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541.0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494.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上级项目资金于本年下达,导致本年预算虚增。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收入预算2541.0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87.82万元,占3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3.19万元,占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支出预算254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81万元,占60.32%;项目支出1008.2万元,占39.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541.0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494.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于本年下达,导致本年预算虚增。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1.01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7.8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541.0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494.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于本年下达,导致本年预算虚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03.9万元,占82.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5万元,占10.45%;卫生健康支出58.03万元,占2.28%;住房保障支出113.94万元,占4.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基本支出(款)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项)2025年预算数为1532.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文体旅局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532.81万元,主要保障旅游建设,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运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预算数为265.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预算数为113.9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2.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6.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我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增加 0 %或下降 0 %,主要原因是不涉及)。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下降0.25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文件精神压缩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增加 0 %或下降 0 %,主要原因是只有一台演出车辆,预算指标不变。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文化馆演出车辆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209.14万元,与2024年预算减少86.02万元,下降 29.14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调离。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文化馆演出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1008.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7.4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3个,涉及预算990.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