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视听四川”广电惠民服务项目 (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来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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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

二、实施主体

各市(州)、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三、目标任务

做好26万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运行维护,做好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县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确保应急广播作用发挥

四、工作要求

5月底前,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汇总报送所属县(市、区)确定的承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运维机构及相关资料。

自7月开始,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汇总报送《“视听四川”广电惠民服务项目(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季报表》。

12月底前,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结合年度方案及绩效表内容,完成绩效自评并上报省广电局。

、强化保障

一是落实同级财政资金。各市(州)、县(市、区)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向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72号),按比例落实好地方应负担的运维经费。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 〔2023〕123号),按照财政厅关于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和县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所需支出记账要求,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将补助资金用于对应支出方向,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方向。加强资金管理,依法依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切实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动态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按照《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教〔2023〕123号)和《四川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情况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川广办〔2019〕97号)要求,做细做实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工作。省广电局将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单位年度运行维护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考评相关市(州)、县(市、区)2025年度绩效工作的重要因素,作为安排项目和资金规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应用信息平台。四川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加强公共服务数据化精准化绩效化管理的重要平台,统计结果是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平台推广应用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专人,根据统一安排全面推广使用,实现所有业务数据上线运行,使用、录入、推广情况将按季度进行通报。

五是严把服务质量。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落实《四川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健全运行维护体系,依法依规确定运维主体,定期对运维机构专项资金使用、运行维护质量、用户满意度等开展动态监管,依据信息化平台统计结果拨付资金。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实施“黑名单”制度,对承接运维机构不能完成合同约定事项、投诉率高、用户满意度较低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参与下一年度运行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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