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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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市和县委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负责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负责巩固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地搬迁后续扶持东西部协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牵头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有关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落实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牵头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农业区域合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推动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7.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8.统筹协调和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乡镇(街道)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0.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围绕“百强晋位、冲刺千亿”目标,聚焦“2 5”农业产业发展,扛牢“三大”使命,大力实施“五区”战略,确保粮食生产全面保障,农业产业全面提升,和美乡村全面振兴,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守牢耕地和粮食安全底线。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开展六大粮油作物高产和“百千万”示范创建,确保全县粮食播面150万亩左右、总产62万吨以上。争创全省“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先进县,奋力夺取全市粮食生产先进县“六连冠”。

二是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生猪、牛羊、家禽等畜牧业提质增效,出栏肉牛10万头、生猪78万头,蔬菜产量63万吨,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

三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持续强化精准帮扶,确保全县无一人返贫。

四是加快打造“千万工程”新样板。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州河亲水走廊和美乡村先行片建设,构建君塘君坝村→洋烈AAAA级景区→庙安花果山→天生高铁新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是全力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推进肉牛屠宰精深加工落地见效,构建养殖、加工、销售全链条发展;启动区域农特产品、中药材展销中心和现代农业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开拓预制菜新赛道,包装打造“宣汉味道”,力争入选“川字号”名录。

六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大目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形成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2

宣汉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

3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4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5

宣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6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汉县分校

7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8

宣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9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10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11

宣汉县种子管理站(宣汉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12

宣汉县农机监理站

13

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14

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5

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16

宣汉县城关玉米原种场

17

宣汉县昆池稻麦原种场

18

宣汉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9

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

宣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21

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22

宣汉县农业执法大队

23

宣汉县水产局

 

第二部分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2728.1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7111.04万元增加5617.11万元,主要原因为:1.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加5214.24万元(含上年结转4961.29万元);2.由于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的人员划转至农业农村局,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含下属单位宣汉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12728.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61.29万元,占38.9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6.86万元,占61.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1272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5.78万元,占57.08%;项目支出5462.38万元,占42.9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728.1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111.04万元增加5617.11万元,主要原因为:1.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加5214.24万元(含上年结转4961.29万元);2.由于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的人员划转至农业农村局,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含下属单位宣汉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6.8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1.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16万元、农林水支出10481.8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77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66.8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7111.04万元增加655.82万元,主要原因为:1.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加252.95万元;2.由于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的人员划转至农业农村局,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含下属单位宣汉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25万元,占2.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07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246.16万元,占1.93%;农林水支出10481.81万元,占82.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499.77万元,占3.93%;其他支出5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2.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行政单位缴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371.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事业单位缴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64.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5.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7.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其他医疗保险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29.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259.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5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5年预算数为49.71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5年预算数为39.18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171.7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233.21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18.91万元,主要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1.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产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56.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99.7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65.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2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64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9.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40.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上升40%,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农村能源办公室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增加了9辆。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车辆8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4.72 万元,比2024年预算497.71万元上升29.54%,主要原因为:2024年机构改革,原乡村振兴局人员划转至农业农村局。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指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8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越野车),其他车辆8辆(轿车)。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67个,涉及预算7766.8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357个,涉及预算6621.05万元;运转类项目59个,涉及预算644.7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1个,涉及预算501.0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反映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产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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