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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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简介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的工作。县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县委统战部加挂县政府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牌子。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会同宣传部门组织、指导全县开展对台宣传工作,加强对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5.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执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全县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全县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民族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业发展。推进民族事务体系及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密切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藏、涉疆工作。

  7.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宣传民族宗教知识、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协调重大民族宗教节日庆典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组织协调全县宗教领域有关对外和港澳台的交流合作,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领导港澳台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负责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海外统战工作政策、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港澳台工作要求,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县级部门和乡镇的港澳台统战工作。协调我县与台湾开展交流与合作以及宣汉与台湾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做好台湾同胞接待和赴台人员的行前返后教育工作。妥善处理涉港澳台重要问题和重大事件。联系台湾、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12.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全县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依法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全面落实民族工作各项措施,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积极承办全省民族工作现场会等。

  3.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发挥作用。

  4.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确保宗教领域和睦和顺。

  5.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

  6.做好港澳台侨及海外工作,维护祖国统一。

  7.做好新阶人士统战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政策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034.37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结余。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5年收入预算1034.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05万元,占68.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37万元,占31.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5年支出预算103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9万元,占24.07%;项目支出785.37万元,占75.9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34.3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结余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9.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5万元、农林水支出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4.3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16万元,占3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5万元,占3.55%;卫生健康支出9.95万元,占0.96%农林水支出650万元,占62.84%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占1.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项)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款)2025年拨款65.37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相关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项)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款)2025年拨款25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台相关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项)行政运行(款)2025年拨款121.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项)宗教事务(款)2025年拨款2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项)事业运行(款)2025年拨款4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项)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款)2025年拨款44.88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事务相关工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拨款12.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拨款24.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拨款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相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拨款2.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拨款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拨款0.4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5年拨款65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类(推动乡村振兴)项目工程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拨款1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2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减少13.7万元,下降88.39%,主要原因是2025年本着政府过紧日要求,厉行节约。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1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16万元,增加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按要求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委统战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80.3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80.3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农村、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等支出,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保障其他民族事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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