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县法学会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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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法学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法学会职能简介

  1.县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学学术交流和征文活动,参与地方立法调研、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县域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2.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县,发挥县委、县政府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工作。

  (二)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重点工作

  1.持续推动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服务室建设和公益 ”法律服务工作;

  2.以政法系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为平台,持续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园区、进企业、进景区活动,探索实施“1+3+10”服务体系,务实开展县域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为宣汉“百强晋位、冲刺千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3.认真开展法治赶场”“挎包普法”“百名法学家百场法治讲座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推动法学会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讲好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聚力打造法治护航开学季”“法治护航青春伴成长法治品牌;

  4.主动申报2025年度法治四川专项课题和法治实践创新课题,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等法治论坛论文征集活动,组织开展“我为法治宣汉建言献计”活动和县本级法治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5.按照讲政治、讲法治、不涉密要求和“三审三校”原则,认真做好宣汉法学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运营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法学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按照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数5个,现有在职人员4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宣汉县法学会


  第二部分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法学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62.16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新增加一名职员。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收入预算62.1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支出预算6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6万元,占88.7%;项目支出7万元,占1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2.16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新增加一名职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16万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新增加一名职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1万元,占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万元,占0.96%;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占0.38%;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占0.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2.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广告费、法治宣传、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事业单位医疗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预算数为0.1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事业单位医疗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4.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法学会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预算减少0.15万元,原因是2025年预算编制本着政府过紧日要求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无公务用车0辆。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宣汉县法学会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法学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法学会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法学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宣汉县法学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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