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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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农业执法职责,统一行使全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农药、化肥、农产品质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渔政、农机等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 负责履行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督办、配合跨区域案件查处、执法力量统筹调配等职责。

3. 推进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乡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乡镇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乡镇执法办案水平。

4. 负责受理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申诉、投诉及举报,依法查处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 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开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渔业非法捕捞和农机安全等执法专项检查,实施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推行检打联动。

6. 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的各类涉农案件的处置工作,承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7. 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5 年重点工作

1.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积极向上争取经费支持,加大执法装备投入,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检测设备等,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3.加大农业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持续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第二部分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x​)

 

第三部分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3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人员及职能划转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导致预算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5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17万元,占97.81%;项目支出11.83万元,占2.1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3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人员及职能划转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导致预算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2万元、农林水支出45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0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渔政监督管理站、县农业执法大队人员及职能划转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导致预算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占8.28%;

卫生健康支出12.42万元,占2.3%;

农林水支出456.34万元,占84.66%;

住房保障支出25.62万元,占4.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 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34.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2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5.1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8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5.6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7.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64.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增加100%,原因是县渔政监督管理站1辆公务用车车编划转到我单位。

(四)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57万元,与2024年预算增加100%,其原因为机构改革,将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从县农业农村局划出,导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县农业执法大队预算一体化平台账号)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预算53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7个,涉及预算462.6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64.5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8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行政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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