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与《畜禽养殖有限空间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切实防范畜禽养殖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近期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管理体系
(一)明确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有限空间安全第一责任人,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将化粪池等有限空间纳入日常安全管理重点,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及安全生产制度,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行立改。
(二)落实双包双联。严格落实“双包双联”机制,做到全镇畜禽养殖场(户)联系挂包责任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排查,加强对养殖主体生产经营服务、技术保障服务、宣传培训服务。
(三)强化属地监管。各村社区应切实发挥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巡查,重点检查化粪池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设施、安全救护设施及清掏审批程序,督促隐患整改销号。
二、加强作业规范,确保现场安全
(一)落实报备制度。针对清掏报备制度不明白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报备程序,在养殖场(户)明显位置张贴报备电话、报备联系人,让养殖场(户)明确知晓清掏前必须将作业具体内容、可能面临的风险、应急救援措施等事先报告所在村、社区。
(二)明确清掏程序。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循“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清掏程序,佩戴防毒面具、安全绳及照明工具,现场配备专职监护人员,严禁擅自离岗或违规操作。
(三)环境隔离与应急。作业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开展科学施救,严禁盲目施救。
三、狠抓设施建设,完善物理隔离
(一)抓安全防护设施。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在畜禽养殖有限空间和生活区、生产区设置围墙或隔离栏、围挡等物理隔离设施,隔离门应安装加锁装置,有限空间通风口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以有效防止掉入为标准,设置防护栏、防护盖、防护网。排污泵、固液分离机等粪污处理用电设施应设置防漏电保护装置。大型养殖企业和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要积极在粪污贮存处置设施周围安装监控、消防避雷、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智能化设施设备。
(二)抓安全警示设施。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在化粪池周边明显位置张贴、喷刷严禁烟火、禁止靠近、禁止攀爬、禁止翻越等禁止标识和注意水深、当心触电、防滑倒坠落等警告标识。标识设计要通俗形象、触目惊心、一看就懂、警醒有效。
三、提升应急能力,强化宣传教育
(一)应急资源储备。属地政府及生产经营单位须配备长管呼吸器、救护带等救援设备,并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快速响应。对存在困难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取统一采购、免费借用等方式,解决有限空间作业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备配备问题。
(二)全员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有限空间安全专题培训,重点强化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的实操能力,重点包括有限空间危害、安全操作规范、防护用品使用、应急救援知识等。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三)安全宣传指导。各村社区要用血淋淋的典型案例,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入脑入心。要紧扣“风险危害在哪里、安全事故怎么防、突发情况如何救”等突出问题运用手机、短信、微信,短视频、抖音、开坝坝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管理“十严禁”“十必须”等操作守则普及,提高知晓率,确保养殖业主和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知识,杜绝非必要清掏和盲目施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精准分析畜禽养殖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统筹协调,精心部署落实,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常态化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确保立行立改。
(二)开展隐患排查。每月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的有限空间(含化粪池、沼液池、化尸池、匀浆池、储液池、厌氧池、曝晒池等)进行全覆盖排查,详细记录养殖场(户)基本信息、设施设备配置和畜禽粪污处理情况,逐个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场向被查单位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确实无法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及具体责任人,逐项对照整改、逐一销号。
(三)做好情况报送。各村要对有限空间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整改销号。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