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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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承担重大项目的推进服务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

2.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论证。负责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论证。组织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3.负责与省、市铁路、机场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全县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事务工作。

4.履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及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职能。

5.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发改局交办的涉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其他工作事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项目服务工作,加强向上对接,密切配合局各项目股室向上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等工作。  

2.加强县域内重点项目的督导、推进工作,做好项目统筹协调及要素保障相关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指导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及乡村小型项目有关工作。 

第二部分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97.7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97.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9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5万元,占89.38%;项目支出21万元,占10.6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97.7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75万元、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7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0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1万元,占79.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万元,占9.78%;卫生健康支出7.19万元,占3.63%;住房保障支出14.51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19.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 年预算数为6.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12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为0.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公务接待费用发生。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97.7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62.63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4.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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