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宝镇春季物资发放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五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08
点击数:人次


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杜绝物资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截留侵占等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经研究同意,现将《五宝镇春季物资发放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五宝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五宝镇春季物资发放工作机制 

一、肥料发放

1.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配送肥料至各村,村委会出具《物资签收单》;

2.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现场发放,农户当场在《肥料领取表》签字确认;

3.发放完成后3日内,村委会公示领取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4.村委会汇总《肥料领取表》并于5个工作日内交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二、动物防疫物资发放

1.消毒药:按村民小组实际养殖户数配发,每户500克,小组总量≤30公斤;

2.注射器:注射器以单次注射计算,猪牛羊注射每种疫苗均配备一个铜头或金属注射器,家禽按一次性注射器配备;

3.家禽疫苗注射配备一次性注射器(按实际数量申领);

4.防护服:防疫人员按每场任务实际发放,使用后的防护服需统一回收并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三、监督与问责

1.镇纪委成立督查组,随机抽查发放流程及台账。

2.设立举报电话(0818-5525001),查实违规行为严肃追责。

3.对虚报冒领、截留物资的村委会,扣发年度绩效奖金并全镇通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