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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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简介

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牵头考评各乡镇及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绩效;负责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群众投诉案件和媒体曝光案件的查出和整治监督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问责

(二)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重点工作

1.聚焦三线治理,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铁路“双段长”责任制作用,强化路地协调联动,常态长效抓好铁路沿线环境治理。以国省乡道为重点,持续整治白色垃圾、乱堆乱码、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拉乱接等乱象,规范广告、标识、标语,塑造公路沿线特色风貌。持续开展河道沿线环境整治,清除河道沿岸悬挂垃圾、漂浮垃圾和死角垃圾,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2.聚焦社区治理,着力提升社区环境。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临街商家、店铺、门市占道经营行为,强力规范环境秩序。加强居民楼道、小区、阳台、楼顶等市容环境“顽疾”治理和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卫生死角整治,督促完善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垃圾归桶、清运及时,常态保持干净整洁。

3.聚焦乡村振兴,着力改善乡村环境。按照“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全民参与、示范带动、完善机制”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房前屋后乱堆乱码、田边地角乱围乱挡、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生活垃圾乱丢乱扔等乡村环境突出问题。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示范点位,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全县乡村环境大提升,让乡村环境“美起来”“净起来”“靓起来”。

4.聚焦宣传引导,着力提升群众素养。重点突出以“人”为核心的教育引导,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垃圾归桶、污水入池、院坝干净整洁等卫生习惯,引导社区、行政村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在报刊、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正面典型,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环境治理价值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

5.聚焦体制机制,着力完善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部门、乡镇和村(社区)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完善“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机关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责任压实机制,确保环境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形成全民参与、广泛监督、齐抓共管的环境治理格局,确保城乡环境常洁常新。坚持结果导向,开展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督导,着力抓好现场督导、定期通报和逗硬奖惩,推动督查考核工作落地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8.10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部门专项预算较往年缩减30%。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收入预算168.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1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支出预算16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5万元,占81.65%;项目支出30.85万元,占18.3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8.1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部门专项预算较往年缩减30%。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1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36.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1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部门专项预算较往年缩减3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36.96万元,占8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万元,占8.75%;卫生健康支出5.39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1.03万元,占6.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14.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1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增加230%,主要原因是根据往年实际情况调整预算。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宣汉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0.8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0.8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按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治理办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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