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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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治行政执法问题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公布监督反映方式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2日至11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均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行政执法领域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受理监督反映方式

(一)反映电话:0818—5205432(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来信、来访地址: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来信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琦云路151号,邮政编码:636150;电子邮件:putsky@qq.com)。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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