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整治行政执法问题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公布监督反映方式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2日至11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均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违规跨区域执法、违规异地指定管辖、执法主体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利用行政执法权力收受礼金红包等问题。
(三)乱收费问题。重点整治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
(四)乱罚款问题。重点整治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
(五)乱检查问题。重点整治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无差别检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以及以排名、内部通报等形式下达或变相下达检查指标等问题。
(六)乱查封问题。重点整治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行政执法领域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受理监督反映方式
(一)反映电话:0818—5205432(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来信、来访地址: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来信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琦云路151号,邮政编码:636150;电子邮件:putsky@qq.com)。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