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清溪镇
发布日期: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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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3年度清溪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重视信息公开,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各项公开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公开,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

我镇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黄洋铖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刘明章为副组长,农业、计生、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明确1名兼职工作人员,配备1台电脑,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培训,抓好宣传

一是加强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的政府网站群建设,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进一步加强县、乡镇以及县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栏建设,使之成为办事公开的重要载体。三是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强化新闻发布会、新闻传媒等公开载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四是将《条例》列入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利用镇村全体干部大会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干部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用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宣汉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0条。

二是充分利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及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机关人员一览表、工作流程表,服务承诺,站、所、办、室职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在答复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0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的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3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工作机构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改进措施

2014年,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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