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发改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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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汉县发改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紧紧围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一中心,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局局长张顺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领导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要求,狠抓落实,明确了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要求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网站模块建设、信息上网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系重大,深受百姓、媒体关注,因此必须坚持原则,规范操作,把握重点,系统推进。我局根据自身特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坚持把握四个原则,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依法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予以公开。二是重点公开的原则。凡是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与社会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实行公开。三是逐步公开的原则。根据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熟一批,梳理一批,公开一批,分层推进,逐步公开。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

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的规范要求,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定了内部工作流转程序,明确办理要求,精减办事环节,简化办理程序,通过便民手册、公开栏和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起完善的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公示、群众查询、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以及具体办事人员的职务姓名、工作范围和权限;公开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开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和行业规划、计划;公开办事条件、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限,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和承诺办理的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及理由;公开承诺的便民措施;公开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政务公开电子信箱;以及需要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认真抓好内部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运转、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注重公开效用,通过网站等各种途径进行公开,加强了时效性及便民率。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结合发改部门的实际,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明确了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

四、主动公开信息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条。其中,部门动态15条,项目动态2条,部门公告2条,中标公告1条,十二五发展规划1条,经济数据2条,价格监督5条,民生政策与解读2条,工程建设类政策与解读1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目前,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改进: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县发改局将进一步梳理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县发改局将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制定对内部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工作。

四是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五是加强学习《条例》和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正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熟练掌握网上公开技能,切实提高业务水平,避免误公开、乱公开、漏公开等现象,确保网络公开信息安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公开渠道,让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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