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金镇
发布日期: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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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切实提高乡村公路运行能力,保障乡村公路畅通运行,按照《宣汉县推行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保护有力、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乡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构,构建“畅、洁、绿、美、安”的乡村公路发展新格局,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镇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并结合我镇实际,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  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  锋    人大主席

成  员:龚志龙    党委副书记

胡   珍     纪委书记

曾旭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

朱智猛    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文波    副镇长

赵本茂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家陆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路长制的设置

镇道路由镇长担任总路长,村(居)道路路长由各村(居)主任担任,通组公路巡查员由村(居)两位干部分别担任。“路长制”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由分管领导任文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家陆负责统筹、协调、统计、上报等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总路长职责:负责全镇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镇交管站具体负责镇级道路管理、养护、运营、交通安全、桥梁巡查等日常工作,明确辖区内镇、村(居)、社道路路长职责,制定工作细则,落实工作经费。

2.村路长职责:负责本村(居)村社道路管养以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对所辖村内的桥涵、边坡进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路长制办公室职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制办公室会议,听取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4.巡查员职责:村(居)民小组日常巡查养护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公路日常管护及现场查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村级路长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干净。各村根据线路长度落实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养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的堆积物。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管理,禁止占用公路,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路长制办公室。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村组道路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制止公路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5.美观。对所有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两旁绿化、美化加强管理,确保生态良好。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到位。通过QQ、微信、广播、标语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保障到位。镇级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问责考核到位。加强路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定期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我镇将针对不同道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路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实现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黄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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