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清洁化、秩序化、长效化”为目标,重点解决“脏、乱、差”问题,实现全镇道路无积存垃圾、河道无漂浮物、村容整洁有序、群众环保意识显著提升,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整治内容
1.垃圾清理与分类。全面清理村域内积存垃圾,重点整治主干道、河道沿线、公共场所及农户房前屋后杂物堆放问题,做到“五无”(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乱贴乱挂、无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2.污水治理。完善污水管网建设,重点推进场镇生活区污水集中处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河道;3.村容村貌提升。拆除残垣断壁、常态开展“两违”整治,清除破损标语,规范广告牌匾设置;4.长效机制建设。各村组建专职保洁队伍,明确公益性岗位职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定期开展“星级村”评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5.持续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引导,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力度,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处置小分队,加强秸秆禁烧的巡查、管控。
三、整治区域
重点区域:镇区主干道、农贸市场、河道沿岸、乡村振兴示范村。
全域覆盖:各村(社区)辖区内道路、公共区域、农户庭院及田间地头。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包片包干制度。2.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广播、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形成“人人有责、共建共享”氛围。3.严格督查考核。镇纪委联合镇净化办定期督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普光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