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普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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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清洁化、秩序化、长效化”为目标,重点解决“脏、乱、差”问题,实现全镇道路无积存垃圾、河道无漂浮物、村容整洁有序、群众环保意识显著提升,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整治内容

1.垃圾清理与分类全面清理村域内积存垃圾,重点整治主干道、河道沿线、公共场所及农户房前屋后杂物堆放问题,做到“五无”(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乱贴乱挂、无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2.污水治理完善污水管网建设,重点推进场镇生活区污水集中处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河道3.村容村貌提升拆除残垣断壁、常态开展“两违”整治清除破损标语,规范广告牌匾设置4.长效机制建设各村组建专职保洁队伍,明确公益性岗位职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定期开展“星级村”评选,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5.持续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引导,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力度,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处置小分队,加强秸秆禁烧的巡查、管控。

三、整治区域

重点区域:镇区主干道、农贸市场、河道沿岸、乡村振兴示范村。

全域覆盖:各村(社区)辖区内道路、公共区域、农户庭院及田间地头

、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包片包干制度2.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广播、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形成“人人有责、共建共享”氛围3.严格督查考核镇纪委联合净化办定期督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普光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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