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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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市宣汉县中河厂溪镇三角坝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宣汉县中河干流厂溪镇三角坝村

宣汉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四川欣立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宣汉县中河干流厂溪镇三角坝村,综合治理河长3.0km,起于三角坝村羊角滩漫水桥,止于三角坝村石门潭。新建堤防工程2189.28m,右岸第一段起于三角坝村羊角滩(桩号 A0 000.00)止于羊角滩末端山拗口(桩号A0 869.89),全长 869.89m;右岸第二段起于三角坝村汪家坝上游凸岸(桩号C0 000.00),止于汪家坝末端(桩号 C0 668.77),堤线全长 668.77m;左岸堤防起于廖家坝上游(桩号 B0 000.00),止于廖家坝末端河道(桩号 B0 650.62),堤线全长 650.62m。堤防工程采用复合式斜坡生态堤(下部 C20 砼面板上部斜坡式生态护坡),堤脚处基槽采用 1:10 坡比抛填大块石(表层 d≥450mm)压脚,凹岸段上部设置钢筋石笼防冲护脚。清淤疏浚工程以挖河心、固河岸、消除倒滩水、稳定河势的方式进行疏浚,河道疏浚0.76km(疏浚桩号 K2 207~K2 965),疏浚清淤总量为0.74m3,清淤砂石料用于围堰后回填不足回填料从西渝高铁弃渣场外购施工废料回填。在山溪沟与堤防交叉位置设置8处穿堤涵管排涝布置下河梯步7及护栏项目总投资2745.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4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6%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土方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堆存的需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喷水压尘;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保持路面清洁,铺设钢板或水泥混凝土等,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工地内部裸地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洒水;施工期使用混凝土时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防尘除尘装置,采取湿法作业,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并采取喷淋洒水降尘措施;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经自带的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2.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施工工棚内、固定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置高噪声机械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一方,对于附近居民、学校等敏感地点附近的作业场地,采取围挡或修建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施工期堤防工程开挖产生的废水采取覆膜围堰防止废水进入水环境,产生废水通过抽水泵抽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砂石骨料冲洗及砼浇筑废水进入沉淀池静置沉淀,清水回用拌合冲洗,不外排;车辆机械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地面径流水、临时堆渣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租住的附近场镇民房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河道清淤废水采用半围堰分段导流施工,经排水沟自然沉降后排入中河。

4.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施工围堰填筑料在导流结束后用作堤身填筑料,建筑垃圾中钢筋、钢板、木材等可回收利用的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沉淀池污泥干化后用于回填;清淤砂石料部分骨料用于堤身和围堰填筑,较大的骨料交由附近的砂石加工厂加工处理后回用,不得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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