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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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宣汉县林业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县林业局联系(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多宝寺路159号;邮编:636150;电话:52136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宣汉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与全县广大群众进行互动,有效满足群众的林业资源信息需求。2024年,林业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树牢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宣汉县林业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动延伸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2024年全年依法申请公开件0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共办理完成0件。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应主动公开文件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2024年,我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借助政府网站及宣汉发布等平台作用,扩大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办事咨询等服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发布的准确性,各平台公开信息数据的同源性、一致性。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公开的内容还有林业执法事项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以下几点问题,一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例如林业政策解读、林业法治意见征集等形式上缺乏多样性。二是各股室的协调合作有待加强,需改善工作作风。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县林业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一是提升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多元性。

二是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对《条例》对学习,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林业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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