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峰城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峰城镇
发布日期: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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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峰城镇人民政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峰城镇联系(地址:宣汉县峰城镇凤祥街68号;邮编:636169;电话:0818-55040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峰城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一是通过宣汉政府门户网站。二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据统计,2024年利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59,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工作动态信息46条,政策解读2条,乡镇文件6条通过报纸、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不断拓宽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我镇工作最新动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进一步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我镇未印发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专人专管机制,不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日常维护,有效保障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审核流程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与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数据保持一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积极利用宣汉发布、宣汉先锋、宣汉融媒等信息公开载体、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工作动态。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峰城镇常态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根据信息《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站管理员依据审批登记。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镇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一是提升认识、高度重视。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重要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加强工作指导,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学习《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峰城镇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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