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厂溪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厂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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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宣汉县厂溪镇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厂溪镇联系(地址:四川省宣汉县厂溪镇禹王街15号;邮编:636171;电话:0818-5678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厂溪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4年度厂溪镇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工作动态11件、政策文件2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通过公告栏、板报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溪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2024年厂溪镇无依申请公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厂溪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办公室负责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并按三审程序审签后,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2024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积极做好各栏目数据更新,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确保各栏目公开内容一致,保障数据同源。二是依托宣汉融媒体、宣汉发布等平台,定时发布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等内容。三是坚持线上平台与线下阵地同向发力,在重要场所设置信息公开栏,定期张贴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性等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厂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发布的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发布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强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增强报送信息的主动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对信息的审核、审批、审查,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厂溪镇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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