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清溪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溪镇
发布日期:2025-01-07
点击数:人次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 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宣汉县清溪镇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 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清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宣汉县清溪镇将军东路105号;邮编:636161;电话:0818-56010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清溪镇严格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进行更新。在机构职能方面,及时公开了各部门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基本情况,提高办事效率。在政策法规板块,全年共发布政策文件6。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详细列出各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各种公开渠道全年公开信息1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清溪镇建立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和规范标准。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统一了答复文书格式,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清溪镇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在信息发布审核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和责任主体。所有拟发布的政府信息都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三审”制度经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在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拟公开信息审签单签审后错敏平台进行纠错,反复校对进行发布。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而引发的不良事件。在2024年,我镇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清溪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2024年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在数据同源方面,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或其他专门网站内容数据保持高度一致,避免出现信息冲突和不一致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下载、查阅等功能也得到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资源。

(五)监督保障。清溪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在业务指导方面,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及时解答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的协同发展。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程序等进行检查,2024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工作培训方面,组织了3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培训人员涵盖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评议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各部门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的公开信息存在延迟发布的情况。二是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存在短板,在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有待提高。三是内部协调机制不畅,在涉及多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时,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存在阻碍,容易导致信息重复、矛盾。

(二)改进措施:一是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信息能按时发布。二是建立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的快速响应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民生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和时间节点。要求教育、医疗等部门及时公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并进行定期检查。三是建立定期的多部门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同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建立信息流转的规范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清溪镇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