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5-01-09
点击数:人次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陈冀联系(地址:宣汉县琦云路151;邮编:636150;电话:52003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全年在政府网站、宣汉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64条。一是在政府网站公布55条,包括:更新单位简介、组织机构、考核评比办法等规章、政策文件2条;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8条;行政处罚信息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日常动态33条;行政强制信息1条。二是在宣汉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公布8条,包括2024年本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处罚项目7项,行政强制1项。

针对涉及本局方面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我局都及时给予了回应,2024年共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举报2300余件,其中四川省信访信息系统18件、智慧信访系统1件、市委书记信箱5件、市长热线1件、县委书记信箱10件、县长信箱9件、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件3件、人民网留言1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1448件,其他渠道交办的信访件8件、群众直接电话投诉举报800余件,办结率和按期回复率均为100%,全年无一起越级上访和缠访事件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三审”制度,即拟公开信息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方上传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及时上传工作动态,将我局日常管理执法工作及时进行公开。三是创新公开信息方式,从以前的纯文字介绍,到图文并茂,让公开的信息更加生动形象。2024年,我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更新专栏建设。根据我局实际情况,通过宣汉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加强更新数据信息。二是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培训。由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积极参加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并通过网上自主学习,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四是确保行政执法数据同源,2014年,我局在宣汉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上传公示了行政处罚信息7条,行政强制信息1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保质保量上传政府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求相关股室每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对提供信息不及时,数量打折扣的股室及时通报。二是加大社会参与监督力度,将重大活动或工作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定岗定责抓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信息质量,做到从上到下层层监督,一级一级具体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导致社会公共通过网络了解我局工作的信息比较单一。二是公示领域不够广泛,公示信息经常是某一方面的工作信息。三是题材不够新颖,偶尔还有“记流水账”式信息,没有突出工作亮点。四是信息公示渠道狭窄,通常就任务式的在政府网站等线上进行公示,对线下公示的方式探索运用不足。

对应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多渠道、多方面、多形式的信息提供。二是今后将探索更多执法和管理领域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了解得更加广泛、更加深入。三是创新公开信息的题材,从日常工作中发现亮点,树立典型,及时公示。四是做好线下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展板、宣传栏等信息公开形式,使群众便捷、快速、直接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