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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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宣汉县司法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宣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衙墙街1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2306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宣汉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对行政执法、部门预决算、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依托宣汉县门户网及相关政务网站依法主动公开。2024年,先后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行政复议案件0件、社区矫正案件办理情况1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0份、政策解读3条、部门预决算2条,更新政务动态信息43条。利用办公区LED显示屏及公示栏等公开政务信息187条

(二)依申请公开。宣汉县司法局建立疑难复杂问题答复协商制度,协同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合法性审查股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专业力量,确保答复准确、严谨,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群众满意度。2024年宣汉县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信息发布原则,严格公开事项范围、内容、格式和时限等。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及时梳理失效文件。定期开展网站普查和专项排查,重点排查重大错别字和泄露隐私等信息。2024年,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运用宣汉县门户网“宣汉县司法局专栏”按时更新《宣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并对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对信息的浏览。定期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的信息数量进行核对,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

(五)监督保障。由宣汉县司法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监督保障能力。借助第三方测评软件,加强政府信息错、敏信息排查;明确专人,及时对省、市反馈的问题及时纠改,最大限度避免错、敏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优服务、促规范、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展。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等方面的不足。

下一步,宣汉县司法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一是创新方法手段,进一步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便民服务水平。二是扩大公开范围,加强社会关切舆情回应与公众互动,更好地服务群众。三是加大学习力度,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司法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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