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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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宣汉县信访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宣汉县信访局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衙墙街1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231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和打造诚信机关、阳光机关的重要平台,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做好信访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1条,主要为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对非涉密、可公开的信息实行源头管控,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可公开信息范围,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结合实际开展信访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流程等,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2024年,我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我局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内容规范、责任人等要素,安排局干部兼任政务公开日常维护者和更新者,及时完善信息公开的数量与质量,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并不断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审核把关发布信息数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性建设。

(五)监督保障。我局按照信息公开“三审”制,逐人逐级完成校对监督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准确。完善本部门公开领导简介信息;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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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因信访业务工作涉及部分敏感信息,在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上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较少,公开内容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仍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对部分信访领域信息公开的进行分析研判,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信访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坚决做到“能公开必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同时,围绕信访重点工作,加大对我县信访工作动态、亮点、做法、成效的宣传,努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信访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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