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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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西街61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5236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宣汉县税务局通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动公开政务动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辅导活动,举办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进园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广场”系列活动,开展春雨润苗工作、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税费服务体验活动4次,开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分类辅导活动,累计发放减税降费宣传手册2000余册,为企业送上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礼包”80余份,通过“巴山税语”新媒体平台开展税费政策讲解直播12场,推送政策提醒通知6000余条;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减税降费相关信息,全年公开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等各类信息300余条,其中,在宣汉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60余条,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网站达州频道发布有关动态12余条,信息和宣传稿件被人民网、中国网、川观新闻、四川发布、达州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采用40余次,被“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4次,被“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采用15次,被宣汉发布、宣汉融媒、宣汉党建采用12次,8期税收分析及专报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市税务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宣汉县税务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加强工作人员技能培训,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的管理。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明确各个岗位职责,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严谨。严格信息公开纪律,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拟制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和安全审查力度,防止失密、泄密情况的发生。发布后实时关注已发布内容,确保更新及时,内容无疏漏、无错误。2024年,我局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宣汉县税务局及时对包括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屏、资料宣传栏等进行已发布信息内容及查阅便捷性的审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持续抓好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新保障,坚持数据同源,及时主动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对应公开未公开事项进行追责。二是利用政风行风测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纳税人、社会各界以及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实施责任追究。建立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年度税收执法检查和日常行政管理检查。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宣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储备力量不够,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和提升,政务公开内容深度不够、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下阶段,宣汉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促使公开的内容更贴近实际、贴近纳税人、缴费人,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服务引导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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