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宣汉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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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由宣汉县医疗保障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宣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anhan.gov.cn/)全文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宣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街道解放中路591号;邮编:636150;电话:0818-52116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宣汉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2024年以来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财政信息等内容。2024年全年共公开政策文件3、业务信息7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2

(二)依申请公开。为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专人在收到相关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登记编号,并将相关申请转至相关业务股室,由业务股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内容的审查,确定是否公开以及公开范围。对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形成答复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后,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申请人。2024年,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由各股室对各自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相关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采集、审核。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对各股室提供的拟公开信息按照三审制度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保证信息时效性。2024年无规章、政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及主动公开方式,加强公开内容的核对校验,确保公开内容与政务新媒体及其他网站公布的内容一致、数据同源。二是加强对“宣汉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明确专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转载重点信息。三是在“宣汉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设置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子菜单,公布各业务股室热线电话,方便群众直接线上咨询、办理各项医保业务,充分提升互动交流效果。

(五)监督保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定期对各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估,评估指标涵盖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及时性、准确性以及公众满意度等多个方面。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股室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树立先进典型,激励更多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信息公开工作。而对于工作不力的股室和个人,则进行严肃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职工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精神,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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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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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面,政策文件、工作信息等内容公开数量较少;二是在“宣汉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方面,发布信息大多为转载,原创性内容偏少。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一是强化信息内容挖掘,鼓励各业务股室主动汇报工作中的可公开事项,定期收集各项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医疗保障服务创新举措与各业务股室相关工作亮点、政策解读宣传等内容,从中筛选可公开信息,切实提高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数量;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会、讲座、观看教学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信息编辑水平,以丰富多样、通俗易懂的形式创作更多原创性医疗保障政策解读等内容,让群众更能够更加直观了解掌握各项医疗保障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宣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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