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与宣汉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行政监察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负责调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处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政务处分及调查处置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协助党委做好作风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授予和交办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纪检干部监督室;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未作为独立预算单位单独核算;县纪委监委派出乡镇片区纪检监察组4个(分别驻东乡镇、南坝镇、普光镇、土黄镇),由机关统一核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费由机关统一核算。本年无机构变动情况。
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91.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3.19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织经费由机关统一核算。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69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1.89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9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08万元,占71%;项目支出1,070.80万元,占29%;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91.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3.19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织经费由机关统一核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3.19万元,增长3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织经费由机关统一核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4.83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73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107.4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93.88万元,占5%。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91.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5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41万元,下降9%。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9万元,占17%;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党风廉政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2.4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适度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机构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3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多次举办工作推进现场会等。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19万元,比2022年增加159.59万元,增长5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各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织经费由机关统一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案要案查处、执纪监督和审查问责、党风廉政建设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因本单位系涉密机构,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不予公开,敬请谅解。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因本单位系涉密机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不予公开,敬请谅解。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