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司法局以“公证四化”为径用心用情服务“一老一小”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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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宣汉县司法局始终将关爱和保障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优化服务流程,推出多项便民措施,一老一小群体提供贴心关怀的公证服务。

公证流程细微化。在公证处办公区域专门设立一个安静独立的接待窗口,提供优先接待、免费咨询、提前预约等专项服务,并针对一老一小身体状况,要求工作人员细心耐心沟通并反复确认其需求和意愿,确保当事人真正理解所办理公证事项的含义、流程及法律后果,全年接待一老一小群体咨询服务300人次。

公证材料精简化。一次性告知办理公证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能够通过主动核查或者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方式获得的证明材料,不再让当事人提供;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对于一些非关键类材料,在不影响公证效力的前提下,实行先办理、后补充的模式,最大化节约时间成本。

公证服务便民化。针对因病卧床、行动严重受限或居住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的老年群体,主动深入老人家中、养老院、医院病房等上门办理公证手续,全年提供上门服务140次;针对在工作时间无法到场的未成年群体,全年开通延时服务21次,让便民更加有温度

公证费用惠民化。针对一老一小群体家庭情况,特别是家庭特别困难、孤寡老人、孤儿等情形,在其办理遗嘱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等业务时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减免优惠,全年一老一小群体减免公证费用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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