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各下属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好务。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是行政单位,其中包含便民服务中心1个;农民工服务中心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1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
2 | 宣汉县清溪镇便民服务中心 |
3 | 宣汉县清溪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
4 | 宣汉县清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5 | 宣汉县清溪镇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89.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1.58万元,减少14.5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4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9.64万元,占97.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4万元,占2.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4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63万元,占73.31%;项目支出599.14万元,占26.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89.5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5.79万元,增加14.5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6.41万元,增长26.9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17万元,占47.6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万元,占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9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51.01万元,占2.32%;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23%;农林水支出757.67万元,占34.45%;交通运输支出40.26万元,占1.83%;金融支出8万元,占0.36%;住房保障支出80.53万元,占3.6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99.64,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 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预算100%;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支出决算5.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支出决算为100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505.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20万元;
3. 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26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万元,增长25%。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56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清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5.27万元,增长4.3%。
2023年度,清溪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项目名称)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部门专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部门专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合理使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辖区内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同时,通过加强农村交通执法和劝导力度,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清溪镇良好的交通环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 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诉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里养护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及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事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清溪镇人民政府由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群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城乡基层治理办公室(含后扶移民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水务及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综合建设服务中心组成。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主要职责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各下属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千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的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好务。清溪镇人民政府编制 57 人,其中:行政编制 27 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 28 人。年末人数57人:行政在职职工 29 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8人;遗属人员9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清溪镇收到财政资金共计2244.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99.6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4万元。
(二)支出情况。
清溪镇支出财政资金共计2244.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47.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5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45.14万元,农林水支出 757.6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53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清溪镇收到财政资金共计2244.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99.6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4 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清溪镇支出财政资金共计2244.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47.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5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45.14万元,农林水支出 757.6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53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清溪镇部门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清溪镇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选定了质量目标、效益目标、满意度目标等核心职能目标进行了完成效果情况绩效分析。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履职效能综合评分为15分。
2.预算管理。清溪镇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偏离度较小;单位收入统筹合理,执行到位;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支出进度,未发现违规支出现象;年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无结余;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预算管理综合评分为23分。
3.财务管理。清溪镇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财务管理综合评分为10分。
4.资产管理。清溪镇人均资产变化率小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人均资产增长率小于零;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均大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资产管理综合评分为9分。
5.采购管理。清溪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为100%。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采购管理综合评分为6分。
综合上述分析,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清溪镇部门预算总体绩效评分为6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3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63.6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01.1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清溪镇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决策综合评分为12分。
2.项目执行。清溪镇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部门预算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对应调整措施;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为100%。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执行综合评分为12分。
3.目标实现。清溪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已全部完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较小;部门预算项目均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实现综合评分为10分。
清溪镇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综合上述分析,按照部门预算评价指标体系,清溪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分为34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清溪镇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和管理效能,清溪镇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坚持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有力地树牢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重绩效、讲绩效”的意识。通过强化考核,传导压力,落实约束机制,强化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责任意识,引导完善结果应用机制,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实效。
二是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清溪镇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部门预决算在宣汉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是建立反馈整改机制。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按时整改和落实,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进行挂钩,深化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清溪镇在财政预算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做到支出按进度拨款,财政项目资金按照管理程序进行管理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2023年清溪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预算过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对自身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落实;四是经济基础差、服务能力较弱等。
(三)改进建议。
由于清溪镇基础设施条件较差,人口多,上级投入的各种项目资金又较少,建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改变清溪镇基础条件和民生工程;加大内控信息化建设。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清溪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和便捷性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的成效。因此,设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有助于提升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乡村振兴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提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加强农村交通执法和劝导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部门专项)全年预算为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完善乡村道路交通设施。包括增设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交通劝导员和执法人员上路检查和劝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建立健全交通事故预防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降低事故损失。确保经费使用效率与透明度。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可以客观评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目标。同时,有助于了解经费的使用效率,包括资金的分配是否合理、使用是否规范等。通过评估,可以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资金分配提供改进建议。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农村交通执法力度,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次数不低于150次,隐患排查60次,设置道路标示标牌45个,发放道路安全知识宣传单8000余份。交通运输能力好,收益群众人数大于1000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性好,群众满意度为90%以上。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均符合预期。
(四)评价方法。清溪镇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收集相关材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案卷研究法、单位自评法、实地勘察法、问卷调查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开展具体评价工作。
(五)评价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规划论证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项目资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管资金、项目、政策、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有力有效。
3.项目实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溪镇人大代表活动专项经费预算资金为7万元,实际支付资金7万元,算执行率为100%,预算执行率良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
4.项目结果。清溪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目标完成较好,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较高,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相对统一。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无
2.民生保障。通过走访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率为95%以上。
3.基础设施。无。
4.行政运转。该资金按规定用途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程序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无。
四、评价结论
通过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工作经费,加强了农村交通执法力度,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了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社会反响很大,老百姓非常满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建议
1.在制定目标时要逐级逐层分解,确保目标的实现,找到措施和方法。绩效目标的标准要具体可行,所确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考核标准必须是可衡量的或是可计算的。
2.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精准、合理的分配。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