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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1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 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 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 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 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 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 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拟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履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宣(回宣)工作和定居的有关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 市、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 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 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 宣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 宣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5. 宣汉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6. 宣汉县就业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29.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492.79万元,下降46.76%。主要变动原因宏观政策影响,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52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29.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41万元,占24.86%;项目支出6409.47万元,占75.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29.8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7492.27万元,下降46.76%。主要变动原因宏观政策影响,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8.21万元,增加5.29%。主要变动原因宏观政策影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2.3万元,占0.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0.52万元,占96.61%;卫生健康支出85.33万元,占1%;农林水产支出46.69万元,占0.55%;住房保障支出155.04万元,占1.5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529.88,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
职业教育(款)
中等职业教育、技校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8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综合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决算为99.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5.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劳动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80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为25.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7.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5.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就业补助(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73.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4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46.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0.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1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1万元,增长11.66%。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都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都为0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1.1万元,增加11.66%。主要原因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人社局检查就业创业工作,市人社局调研就业创业川渝协作工作,各县人社系统单位交流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3年度,人社局部门运行经费支出381.93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33.6万元,增长53.88%。主要原因是宏观政策影响。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社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金保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本部门按要求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职责履行、履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分为优。
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款): 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0.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11.技校教育(项):反映中职(技)学生生活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社会保障管理等事务。
14.行政运行(项):反映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曰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信息化建设(项):反映金保工程网络租赁费用。
1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运行费用。
1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1.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
22.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5.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2023年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机构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 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 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 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 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 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 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拟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履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宣(回宣)工作和定居的有关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 市、县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 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 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 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末在编在岗182人、退休职工4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我部门预算收入为8529.8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我部门决算支出为8529.88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85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41万元,占23.70%;项目支出6409.46万元,占76.30%。2023年度无结余。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23年,我局依据本部门履职要求,认真征求统计各项经费需求,参考上一年度年初预算编审、预算执行中期评估、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和支出绩效评价成果、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等因素,按照综合预算和《宣汉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的要求,将全部非财政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按时完成部门预算基础库项目库草案的编制工作,对县人大预算工委预审意见及时修改说明,做到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合理、完整、规范,确保不重不漏,无部门预算以外保留的其他收支项目。
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零基预算”方法,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支出按项目分别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期编制。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批复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根据执行进度对基本支出按照月度均衡原则、项目支出按实际需要及时申请用款计划,确保足额支出安排,无超预算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专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1.加强支出绩效管理。对纳入部门预算批复管理的项目经费,在年度执行中,跟踪了解每一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申请用款计划,保证各项款项及时支付。按照《2023年省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对上年结转和当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了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对经确认暂时不支出、当年执行有结余的项目予以合理统筹,按程序办理预算调整手续,用于安排解决其他急需的项目,做到中期评估动态调整到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全年预算执行率均达到目标要求。
2.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其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3.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2023年,我局进一步强化节能宣传、创新制度规范、完善管理手续,切实加强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对机关能耗适时监控,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当年度水、电、气、节能降耗绩效考核任务。
(三)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机关厉行节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在财政预算范围内,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和公务接待经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出国费。同年初预算相比,均未超年初预算。
3.机关节能降耗。我局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我系统水电费由局机关统一支付。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定,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部门例行节约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经认真对照《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指标评分表》按照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职责履行、履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分为优。
(二)存在问题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要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以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2.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公务支出各项管理制度和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及处置等程序,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预算法及内控制度的学习。加强新《预算法》、《新政府会计制度》及内控制度的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
附件2: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金保工程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以中央、省、市三级网络为依托,涵盖县、乡等基层机构,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核心应用,覆盖全国的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工程。目前,我县有37个乡镇便民管理中心、27个社区全部接入了“金保工程”专网,基本做到了网络全覆盖全畅通。按照中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为确保“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畅通,运行维护资金得到充分保障,我县“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经费由我局统一代支,代支经费全部由财政预算负担。
二、项目设立的依据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174号)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要求设立。
三、项目绩效总目标
财政补助情况:中央补助0元, 省级补助0元,县级配套资金40万元,总计40万元。
四、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23年度全部支付到位,并对该项目已进行了绩效评价。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实施质量。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根据文件精神,绩效评价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指标按照省县财政统一表格、式样要求进行。评价方法严格按照县财政有关要求执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一是加强对省厅、市局有关文件的学习、领会。二按照县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的要求,及时核实各乡镇、社区每月运行费用,完善了各种资料,并按时足额支付2023年“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资金。三是由县人社局提供基础数据,县财政局进行数据核对、审核认定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六、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支出情况:1-12月,共支出40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维护资金使用规范,按时足额划转电信公司,确保了网络运行稳定。
(三)项目完成质量
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畅通任务,确保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监管和宏观决策等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县财政局资金到位及时,“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承载商(县电信公司)服务周到,平台运行平稳,切实提高了为老百姓办事的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建议:继续实施“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项目,随着维护成本的增加,县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并严格管理、保障预算,为全县社会保障业务稳定工作作出贡献。
附表
2023年2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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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301 | 实施单位 | 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40万元 | 执行数: | 40万元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万元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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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县级配套资金40万元,确保全县金保工程正常运转 | 保障了全县37个便民管理中心和27个社区金保工程正常运转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金保工程 | 保障37便民管理中心和25个社区正常运行 | 已保障37便民管理中心和25个社区正常运行 | ||
质量指标 | 金保工程 | “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畅通 | “金保工程”网络运行平台畅通 | |||
时效指标 | 金保工程 |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 |||
成本指标 | 金保工程 | 县级配套资金66.84万元 | 县级配套资金40万元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金保工程 | 保障民生工程正常运行 | 保障民生工程正常运行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金保工程 | 维护了老百姓切身利益 | 维护了老百姓切身利益 | |||
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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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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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指标 | 金保工程 | 老百姓满意度 | 等于100% | ||
第五部分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