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宣汉县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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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2、负责全县乡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负责全省乡村振兴优秀重点帮扶村创建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等创建评选工作。 3、负责全县乡村治理相关工作,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 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 4、负责全县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及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中、省、市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工作。 6、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信访办理和舆情处置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承担全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 文章专项相关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宣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 2. 宣汉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870.1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572.44万元,下降14.2%。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收入减少;支出减少7572.44万元,下降14.2%,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87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70.1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870.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4万元,占0.3%;卫生健康支出25.78万元,占0.1%;农林水支出45674.55万元,占99.5%;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占0.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5870.1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572.44万元,下降14.2%。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72.44万元,下降14.2%。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45674.55万元,占9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4万元,占0.3%卫生健康支出25.78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占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87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8.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1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247.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579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成发展(项):支出决算47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3890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25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70.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1万元,增长2.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1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4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5万元,未超预算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宣汉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71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减少,机关运行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宣汉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形成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宣汉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1分,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补助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2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1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5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1305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2130505生产发展(项):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1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宣汉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县乡村振兴局是宣汉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正科级。下属事业单位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属二级副科级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2.负责全县乡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集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造;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负责全省乡村振兴优秀重点帮扶村创建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等创建评选工作。

3.负责全县乡村治理相关工作,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改革发展。

4.负责全县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及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负责中、省、市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工作。

6.负责全县乡村振兴信访办理和舆情处置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承担全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相关工作。

)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县乡村振兴局年末在职职工18人,及下属事业单位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年末在职职工2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收入4554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540.62万元。

2023年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329.51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支出45540.62万元,基本支出366.31万元,占0.8%;项目支出45174.31万元,占99.2%。2023年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329.51万元,基本支出329.51万元,占100%。

)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及乡村振兴事务中心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宣汉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体系建设,建立防返贫监测系统,指导防返贫监测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乡村振兴培训计划,组织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有关培训,负责乡村振兴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承担乡村振兴风险防控、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2.预算管理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在绩效目标编制上要数比较完整,绩效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并且在单位集体会议上研究决策各项开支情况。在预算目标执行上,完成率是100%。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在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中的印刷费、差旅费等科目的开支上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3.财务管理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建立和完善工作、纪律、财务、内控等基本制度,使我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协作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4.资产管理宣汉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实物资产贴记资产卡片标签,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宣汉县乡村振兴局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577.3311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

1.项目决策。宣汉县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项目的设立按规定履行了评估论证、申报程序;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匹配;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常年项目完成时效目标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实际完成时间于2023年12月23日,目标完成比例100%。

3.目标实现。宣汉县乡村振兴局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宣汉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宣汉县乡村振兴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分,绩效自评综述:严格执行财政部门预算,各专项经费皆得到保障,如期到位,全面保障了局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部门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运用;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1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已全面完成时效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宣汉县乡村振兴局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一起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宣汉县乡村振兴在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中按年初预算、年中评估等程序执行,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按照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5.1分。

在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布置,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问题,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主裁判议上,由于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评价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改进建议。针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成因,有针对地开展问题分析,找准本质原因。加强检查督促,开展项目与财务工作相结合的检查行动,确保整改效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172223T000009344973-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部门专项)

主管部门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盖章)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根据单位日常工作安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有力地提供了2023年办公设备及相关资料的印刷、复印,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差旅和交通费用,全面保障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按时按量完成年度的工作任务目标。

已完成任务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36.50

136.50

136.5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36.50

136.50

136.5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乡村振兴检查出差等

100

人次

 

10

 

 

检查出差租车等

150

人次

 

5

 

 

会议场地租赁

3

 

5

 

 

完成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印刷资料

5000

 

5

 

 

完成乡村振兴相关会议和培训

3

场次

 

5

 

 

质量指标

完成乡村振兴资料印刷合格率

100

%

 

5

 

 

确保乡村振兴管理工作的运行

100

%

 

5

 

 

差旅补助发放准确率

100

%

 

5

 

 

完成乡村振兴资料印刷及时率

100

%

 

5

 

 

差旅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率

100

%

 

15

 

 

工作差旅补助应发尽发率

100

%

 

15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附件2: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乡村振兴局作为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项目实施、项目实施监管、项目报账和项目资料审核等。

2.资金申报的依据是《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宣乡振〔2023〕13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主要内容:对全县小额信贷贷款脱贫户贷款资金进行财政贴息。

2.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时效指标:贷款及时发放率100%;

数量指标: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100%。

质量指标:小额信贷贴息率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脱贫人口满意度≥100%;

社会效益指标:脱贫户数≥12355户。

3.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申报内容是根据宣汉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具体实施项目和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汇总得出,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规模和项目受益户等分析汇总,是合理可行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由县乡村振兴局采取乡镇申报,县级审核,并分析项目实施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纳入2023年宣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宣汉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宣汉县人民政府关于宣汉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批复》(宣府函〔2023〕182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3年9月15日,宣汉县财政局下达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00万元。因脱贫户小额信贷规模无法精确预计,因此下差资金又通过其他渠道安排577.33116万元,

2.资金到位

截至目前共计到位资金2577.33116万元。

3.资金使用

截至目前共计支出资金2577.33116万元。按照《宣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经乡镇申报,县级审核,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全额支付。

(二)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各项目主管部门明确项目监管的分管领导和股室;二是对每一个项目的实施过程、实施结果和项目相关资料都严格把关。通过加强项目监管,顺利完成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经乡镇申报,县级审核,目前已全部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全额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产业扶持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标,我县在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开展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评价结论

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是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中遴选并申报的,县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监管,圆满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强力支撑。

六、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局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

预算单位

宣汉县乡村振兴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77.33116万元

执行数:

2577.3311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77.3311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77.33116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所贷的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

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已按规定全部贴息到位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

≥100%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脱贫户获得贷款金额

≥23558.07万元

≥23558.07万元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小额贷款还款率

≥100%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小额信贷贴息利率

4.75%

4.7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贷款风险补偿比率

100%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贷款及时发放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脱贫户经济收入

≥2186万元

≥2186万元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405-宣汉县乡村振兴局决算批复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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