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管全县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工作。主要工作:发展培育现代家庭农场;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稳定发展以优质稻为主的粮食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抓好现代特色农业建设;强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抓好植保植检工作;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农业环保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增强农业服务功能;认真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纳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宣汉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
2.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3.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4. 宣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5.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汉县分校
6.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7. 宣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8.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9.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10. 宣汉县种子管理站(宣汉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11. 宣汉县农机监理站
12. 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13. 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14. 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15. 宣汉县城关玉米原种场
16. 宣汉县昆池稻麦原种场
17. 宣汉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18. 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9. 宣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20. 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21. 宣汉县农业执法大队
22. 宣汉县水产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6340.3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336.11万元,下降16.75%。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634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38.62万元,占83.4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1.74万元,占16.5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34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5.81万元,占13.04%;项目支出48994.55万元,占86.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6340.3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336.11万元,下降16.75%。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3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4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85.85万元,下降9.76%。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3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万元,占0.01%;
教育支出0.24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32万元,占3.18%;
卫生健康支出241.82万元,占0.51%;
农林水支出44032.62万元,占93.6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2.43万元,占1.24%;
住房保障支出503.7万元,占1.0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6.87万元,占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7038.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6.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75.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7.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1.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0.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补助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88.4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37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支出决算为47.3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6042.1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87.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1537.6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06.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7.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22.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2.4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6.8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5.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6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8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1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2.04万元,增长3.0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万元,占8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8万元,占12.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1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随着公车使用年限增加,维修频率相应提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指导督查农业工作、涉农项目监管、农业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8万元,完成预算9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09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外来客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9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27万元,未超预算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1.7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9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0.42万元,下降21.1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3名职工预算编制纳入纪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9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及粪污运输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形成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9分,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0111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2011105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8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2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补助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 213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1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130110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130119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130148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130153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1305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1309目标价格补贴(款):反映大豆、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213099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13.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21602商业流通事务(款):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2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2201粮油物资事务(款):反映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220199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16.229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29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内设处室2个,为宣汉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及宣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2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宣汉县茶叶果树技术推广站 |
2 | 宣汉县植物检疫站 |
3 |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
4 | 宣汉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
5 |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宣汉县分校 |
6 | 宣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
7 | 宣汉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
8 | 宣汉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
9 | 宣汉县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
10 | 宣汉县种子管理站(宣汉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
11 | 宣汉县农机监理站 |
12 | 宣汉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站 |
13 | 宣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14 | 宣汉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
15 | 宣汉县城关玉米原种场 |
16 | 宣汉县昆池稻麦原种场 |
17 | 宣汉县饲草饲料工作站 |
18 | 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19 | 宣汉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
20 | 宣汉县畜牧兽医站 |
21 | 宣汉县农业执法大队 |
22 | 宣汉县水产局 |
(二)机构职能。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推荐、评审等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涉农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渔)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农村沼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3年末,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及下属单位共有独立编制机构24个,独立核算机构23个,年末在职人数37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894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4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1.74万元;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收入决算数为5634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3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1.74万元。
(二)支出情况。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末财政拨款支出56340.36万元。
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万元,教育支出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万元,农林水支出44032.6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7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6.87万元,其他支出9300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7345.8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760.35万元、公用经费585.46万元,项目支出48994.55万元。
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1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41.94万元,资本性支出26686.35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预算管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绩效目标编制上要数比较完整,绩效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并且在单位集体会议上研究决策各项开支情况。在预算目标执行上,完成率是100%。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等科目的开支上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3.财务管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建立和完善工作、纪律、财务、内控等基本制度,使我局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协作协调等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4.资产管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实物资产贴记资产卡片标签,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5.采购管理。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采购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要求,规范采购流程,完善审批手续,并确保采购商品及服务质量,以提高采购资金使用率。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执行、目标实现等情况。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5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 558.7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0万元。
1.项目决策。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项目的设立按规定履行了评估论证、申报程序;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与预算匹配;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常年项目完成时效目标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实际完成时间于2023年12月27日,目标完成比例100%。
3.目标实现。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动物疫病实验室运行稳定;全县秸秆青贮及利用技术指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指导;保障全县农机监管经费投入,确保了全年全县道路外农机事故发生率为零,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更新农民生产理念和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操作技能,提升农副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严监管,确保全县农作物生产用种安全,强推优,搞好新品种试验示范及展示推广;确保流行性病害不扩散蔓延、迁飞性害虫不起飞危害、重大病虫不暴发成灾、阻截检疫性有害生物稻水象甲疫情在我县的蔓延扩散、规范我县农药市场经营秩序;控质量,抓好种子质量抽检及农作物转基因检测;深入推进全县茶果产业持续性发展,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病虫害控制和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阻击与防控工作等。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相符。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①通过对种植业农产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追溯能力的不断提升,使全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②通过开具并在产品包装张贴承诺达标合格证,让消费者参与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③通过鼓励种植企业积极申报“三品一标”,提升了产品经济价值。按技术规范已完成11个田间肥效试验,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片9万亩次,完成全县222户农户施肥情况调查。④对220家种植业生产基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完善农事生产档案;督促所有纳入追溯平台的种植业生产企业完成了农产品追溯信息录入。⑤完成种植业农产品定性检测3200个。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1200余人次。⑦新申报绿色食品5个,续展4个。⑧累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89550张。⑨完成种植业农产品定量检测250个。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无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一起公开,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宣汉县农业农村局在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中按年初预算、年中评估等程序执行,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按照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5.1分。
在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无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布置,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问题,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主裁判议上,由于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评价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改进建议。针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成因,有针对地开展问题分析,找准本质原因。加强检查督促,开展项目与财务工作相结合的检查行动,确保整改效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72223T000009344506-重大支农项目工作经费(部门专项)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盖章)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重大支农项目工作经费 | 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三农”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农业兴县”战略,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动各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77.27 | 177.27 | 177.27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77.27 | 177.27 | 177.27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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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发展蜀宣花牛 | ≥ | 8000 | 头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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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 = | 3 | 个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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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农机化道路建设验收 | ≥ | 200 | 公里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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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工 | = | 100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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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农户 | ≥ | 80000 | 户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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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种养循环、绿色发展 | ≥ | 90 | % |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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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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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通过此项工作开展,确保了“三农”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任务完成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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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72223T000009344529-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部门专项)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盖章)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 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全面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落实基层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全县220家专合社、家庭农场、企业和大户纳入2023年监管名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89550张,涉及农产品2580吨,完成种植业定量检测样品770个,开展基地宣传387次、开院坝会12次、集中培训1期、广场宣传4次,共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发放资料8000余份,全年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5.00 | 15.00 | 15.00 | 100.00% | 10 |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0 | 15.00 | 15.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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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 | ≥ | 12 | 场次 |
| 15 |
|
| |||||||||||||
培训37个乡镇监管检测执法从业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 | = | 37 | 个 |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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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质检结果公开率 | = | 100 | % |
| 15 |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环境污染率 | ≥ | 90 | % |
| 15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护畜产品市场稳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 ≥ | 90 | % |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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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 | 150000 | 元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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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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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通过此项工作开展,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到位,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任务完成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72222T000005681920-农村经济统计、农业基点统计工作经费(长期)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全县37个乡镇的农村经济统计、10个农业基点统计、农业生产统计工作指导、检查、资料收集、上报工作,按时报送蔬菜生产者价格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 对照目标任务,完成了农村经济统计、农业基点统计、农业生产统计工作指导、检查、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及时报送蔬菜生产者价格资料的各类报表。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了全县37个乡镇的农村经济统计、10个农业基点统计、农业生产统计工作指导、检查、资料收集、上报工作,按时报送蔬菜生产者价格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 | 1 | 1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 | 1 | 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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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完成37个乡镇的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指导、检查、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 = | 100 | %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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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农业生产统计工作指导、检查、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 = | 100 | %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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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报送蔬菜生产者价格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完成10个农业基点统计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及时报送各类报表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领导提高决策数据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相关部门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确保统计数据正确,服务社会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任务完成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72222T000005682065-农村土地流转和仲裁工作经费(长期)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1.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方工作的检查指导; | 对照年度目标,完成了涉及土地纠纷的仲裁、调解及信访案件的处理。 | |||||||||||
2.完成土地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完成调处涉及土地方面的信访案件; | ||||||||||||
3.完成上级交办的涉及土地纠纷、土地流转事项。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方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土地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完成调处涉及土地方面的信访案件,同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涉及土地纠纷、土地流转事项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 | 2 | 2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 | 2 | 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土地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完成调处涉及土地方面的信访案件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完成土地流转检查、指导工作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土地流转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土地纠纷的调解、仲裁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上级交办的涉及土地纠纷、土地流转事项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果指标 | 调处涉及土地方面的信访案件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
| 信访案件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及信访案件的处理,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任务完成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72222T000005682174-惠农政策综合监督管理大检查、大迎检工作经费(长期) | ||||||||||
主管部门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实施单位(盖章) | 宣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全面完成对全县37个乡镇惠农政策执行落实的情况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对我县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及相关资料的准备。 | 对照年度目标,完成了惠民惠农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完善了迎检各项资料准备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户申报、村社审核、乡镇复核、县级全面完成对全县37个乡镇惠农资金及时兑付,宣传、指导、督促惠农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做好各级对惠农资金项目检查及审计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 | 2 | 2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 | 2 | 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 | 0 | 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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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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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惠农政策资料、文件收集 | ≥ | 100 | % | 100 | 10 |
| 10 |
| |
时效指标 | 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及相关资料的准备 | ≥ | 100 | % | 100 | 10 |
| 10 |
| ||
全县37个乡镇惠农政策执行落实的情况监督 | ≥ | 100 | % | 100 | 10 |
| 10 |
| |||
监督检查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 ≥ | 100 | % | 100 | 10 |
| 1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确保惠农、惠民政策落实 | ≥ | 1001 | % | 100 | 10 |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稳定,减少纠纷 | ≥ | 100 | % | 100 | 10 |
| 10 |
| ||
确保上级检查合格 | ≥ | 100 | % | 100 | 10 |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惠农政策宣传 | ≥ | 100 | % | 100 | 10 |
| 10 |
| |
| 惠农资金享受对象满意 | ≥ | 100 | % | 100 | 10 |
| 10 |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通过此项工作开展,确保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维护了农民群众利益。任务完成良好。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附件2:2023年度宣汉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7号)下达宣汉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1313万元,其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第二批)983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总投资2120.0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6.37%;自筹资金1137.0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53.63%。截至目前,中央资金已拨付796.99万元,完成任务的81.1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
项目投资建设分为三大部分: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
中央资金补助 668.324 万元;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资金补助 267.22 万元;科技支撑,中央资金补助47.456 万元。
2、资金下达
下达宣汉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第二批)983万元。
3、拨付及使用
截至目前,已拨付中央资金796.99万元,完成预算资金的81.10%。其中,用于秸秆收储点基础设施及机械设备建设614.77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量补贴182.22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
项目建成后,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目管理、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绩效考评。要对秸秆收储点建立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对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运转情况进行监督,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正常运转。
5、支出责任履行
严格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管,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行县级报账制,直接补助到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申请秸秆设备补贴时,需提供第三方资产评估材料;申请秸秆收储库棚或加工利用厂房等固定设施补贴时,需提供第三方审核报告。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加快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激发市场化主体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新(扩)建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点13个,其中村集体经济秸秆收储点7个。12个秸秆收储点均已开工建设,完成秸秆收储点库棚建设5250平方米、堆码场建设2800平方米,购置秸秆加工、收储运等设备61台套。
2、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开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累计利用10000吨,其中饲料化利用8000吨,肥料化利用2000吨。
3、加强科技支撑。一是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及秸秆还田监测工作。与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水稻、玉米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及秸秆还田监测工作。目前,已完成秸秆采样及送样工作。二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及宣传展示工作。开展技术培训2次,培训358人次。召开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现场观摩会1次,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展示基地1个。
未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主要原因是,宣汉县是第二批项目重点县,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8月,项目期限为1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在2024年8月全面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下一步将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新(扩)建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点13个,已完成12个收储点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量25148吨,已完成10000吨;开展技术培训2次,已完成技术培训2次累计培训358人次;建立示范基地4个,已完成2个。未完成主要原因:项目期限为1个自然年度内完成,2024年8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且秸秆利用具有时限性。
2、质量指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2%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率25%以上。
3、时效指标。按照实施方案,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8月。
4、成本指标。秸秆收购成本≤400元/吨。
5、经济效益指标。秸秆饲料化产品收入达300万元,秸秆肥料化产品收入700万元,秸秆基料化产品收入30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解决农户就业,增加收入。
7、生态效益指标。发展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养殖、绿色畜牧业,有效缓解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压力。不发生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8、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了秸秆综合利用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超过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宣汉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81.10%,预算执行率较快。按照省厅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预算支付率50%。
存在问题:1、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宣汉县是2023年第二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前期土地调规、动力电安装等导致项目推进较慢,项目实施时间很紧,任务繁重。
采取措施: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倒排工期、落实专人,加大项目督促力度,务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一是积极督促各秸秆收储点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设施设备采购;加快库棚、堆码场建设,为后续秸秆收储运提供条件。二是督促指导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别加强对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指导工作,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群,每天报送利用量。
2、秸秆监测评价工作任务重。特别是秸秆还田监测时间跨度大、监测项目多,实施难度较大。
采取措施:加强和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进行科技合作,开展秸秆监测评价工作。已经完成了农作物可收集系数、秸秆草谷比采样、送样工作;布设了秸秆还田监测点位1个,秸秆还田监测工作正在进行。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指导项目建设,对存在问题进行扎实整改,并严格按照程序加快项目实施,并对相关结果在项目区全面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六、附件: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宣汉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第二批)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宣汉县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 (B/AX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983 | 796.99 | 81.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983 | 796.99 | 81.10 | ||||
地方财政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用于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及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分配科学 | 无问题 | |||||
下达及时性 | 资金下达及时 | 无问题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拨付 | 无问题 | |||||
使用规范性 | 资金使用符合规范 | 无问题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 无问题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良好 | 无问题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良好 | 无问题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新(扩)建秸秆收储点13个,大力开展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开展秸秆监测评价工作,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2%以上,其中饲料化利用率达25%以上。
| 新(扩)建秸秆收储点13个,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秸秆收储点7个,均已开工建设。完成库棚建设6130平方米、堆码场建设3200平方米,购置加工和收储运等设备67台套。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量1万吨,秸秆饲料化利用8000吨,肥料化利用2000吨。开展水稻、玉米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及秸秆还田监测工作,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展示基地2个;开展技术培训2次,培训358人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扩)建秸秆收储中心(个) | 13 | 12 | 第二批重点县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8月,项目期限为1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在2024年8月全面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下一步指导业主加快建设进度。 | ||
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量(吨) | 25148 | 10000 | 一是项目期限为1个自然年度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且秸秆利用具有时限性。二是不误农时,在秸秆利用时节加快秸秆综合利用进度。 | ||||
开展技术培训(次) | 2次,培训140人次以上 | 2次,累计培训358人次 |
| ||||
建立示范基地(个) | 4 | 2 | 该项任务为跨年度任务,目前完成2个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指导。 | ||||
质量指标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2 | ≥92 | 秸秆资源台账正在填报中 | |||
秸秆饲料化利用率(%) | 25 | ≥25 |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率(%) | 100 | 80 | 项目期限为1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在2024年8月全面完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 |||
成本指标 | 秸秆收购成本(元/吨) | 400 | 4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秸秆饲料化产品收入(万元) | 710 | 300 | 项目期限为1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在2024年8月全面完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 ||
秸秆肥料化产品收入(万元) | 900 | 700 | |||||
秸秆基料化产品收入(万元) | 140 | 3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秸秆综合利用,解决农民就地就业 |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解决农户就业,增加收入 |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吸引周边农民务工,增加农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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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不发生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 0起事件 | 0起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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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 控制面源污染 | 控制面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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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85%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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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