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宣汉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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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附件16

第五部分附表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二、收入决算表31

三、支出决算表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和重要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协助做好本县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下,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构设置

宣汉县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科技信息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治调研监督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暨帮教安置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治处(党建办、警务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29.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9.38万元,增长39.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62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29.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62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91万元,占68.26%;项目支出834.56万元,占31.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29.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9.38万元,增长39.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9.38万元,增长39.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万元,占11.07%;卫生健康支出69.25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123.59万元,占4.7%;公共安全支出2143.09万元,占81.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29.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0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5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6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4.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4.95万元、津贴补贴360.44万元、奖金314.68万元、绩效工资3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万元、住房公积金123.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3万元、生活补助116.37万元、医疗费补助7.86万元、奖励金0.2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万元。

公用经费23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37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0.77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8.5万元、公务接待费0.87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6.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74.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9.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8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11万元,下降0.3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万元,占9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2.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02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1.13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2次,支出0.25万元;全省社区矫正交叉检查接待1次,支出0.14万元;省级枫桥司法所验收接待1次,支出0.17万元;外地监狱交接工作接待2次,支出0.3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宣汉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17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27.36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开支降低。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宣汉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宣汉县司法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宣汉县司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宣汉县司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宣汉县司法局各项年度绩效指标均达标;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各项年度绩效指标均达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宣汉县司法局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我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全县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学教育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法律顾问、公证业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置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警车、通讯等装备和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我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治处9个股室和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和重要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协助做好本县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下,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局下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我局内设9个股室(含矫正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本年机构数1个,行政编制82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人员情况:行政人员77人,事业人员7人,机关工勤4人。有公务执法执勤用车6辆。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收入262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9.47万元。

(二)支出情况。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度年初预算支出2629.47万元、决算支出2629.47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宣汉县司法局2023年决算报表不存在结转结余资金。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一是抓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扎实开展2023年“法治宣汉”一月一主题活动,纵深推进“法律七进”,补充调整了23个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优选评定了2115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65场次。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县城小区租用电梯广告位、小区门禁广告位100余个进行法治公益宣传,更新维护了城区以及9个中心乡镇的法治宣传长廊,运行的“宣汉司法”抖音公众号累计制作、发布各类普法视频79个,粉丝量达5.7万人,点击量达20余万次。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宣汉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积极推进三级平台从“实体打造”向“实体运作”转变,加大南坝片区“1+2+N”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向各片区推广应用力度,持续深化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1件,提供咨询1247人次,挽回损失258万元,受援人满意率达97%;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115件(其中国内公证1971件,涉外公证115件,涉港、澳、台公证29件)。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迎大运•保安全”“迎亚运•保稳定”为主线,印发《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方案》,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以来,各级调委会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15件,预防矛盾纠纷886件,挽回人民财产损失2377.77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85%,履行率达97.02%。特别是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及其它重大疑难纠纷案件14件,涉案金额达2711.8万元。全面优化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先后清理“零案件”调解组织73个,清理“零案件”调解员数662人。积极构建边界矛盾联防联控机制,召开了“达州•城口”边界调解座谈会,与开州、城口县司法局签订边界矛盾纠纷联管联调协作协议书。

2.预算管理。我局按财政要求编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照《宣汉县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等方面进行了自评,并按要求上报自评报告。

3.财务管理。我局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抓内部制度建设与流程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财务风险。同时,进一步在执行层面规范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流程,加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管理,加强了内控体系建设,并建立了合同管理、收支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4.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并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全部资产核实到各办公室,明确到使用人员;按照规定对账、实物分设专人管理。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并根据盘点情况,对相关资产进行报废及合理处置。

5.采购管理。我局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给予中小企业扶持。在采购程序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5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1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7.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项目设立过程中提交了符合相关要求的文件和材料,项目立项、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规。预算资金安排遵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能够体现厉行节约,从严从简的工作导向。

2.项目执行。为确保项目按照确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开展,本项目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密切关注项目开展情况,定期检查项目质量,督促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相关指导意见。项目资料齐全且已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实施设备、信息设备均落实到位。

3.目标实现。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经受住了各方面严峻考验,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治理进步提供了坚强保障。圆满完成各项收支预算任务,实现了年度预期目标。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加强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票据管理等工作。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3年,我局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自查和自评,得到了以下结论:1、采购活动合法合规。2、采购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公正合理原则,采取合理的采购方式,确保了采购结果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3、进一步加强供应商管理,完善采购质量控制及合同履行等工作,为政府采购结果提供保障和更好的服务。4、工作人员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资金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实施股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3年我局完成全县普法宣传,制作广告、标语、普法书籍,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提供全县法律援助咨询等;完成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完成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首月救助;完成全县的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团结;完成全县法律顾问咨询全覆盖,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对法律的咨询,提高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完成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的打造。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我局建立的各项预算绩效目标指标仍有不科学、不细致的地方,影响了预算绩效评价的结果。

2.预算绩效管理经验需要进一步积累。因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等特点,经验不足,导致工作多走许多弯路,影响工作效果。

(三)改进建议。我局应立足实际,坚持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同时,计划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应达到的要求,任务和要求应具体明确任务数量、质量。建立健全财政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了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支付。各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更规范严要求使用资金。在下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我们会时刻跟踪项目的进度,更好地完成预算资金,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宣汉县司法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1953.11

1953.11

0


年度总体

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以“135”工作思路为主基调,切实发挥好“三大功能”作用,为成功创建全国“百强县”,加快建设全国“千亿县”积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普法宣传

制作广告、标语、普法书籍,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法律援助

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提供全县法律援助咨询等

 

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完成全县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完成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首月救助

 

人民调解

完成全县的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团结

 

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

完成全县法律顾问咨询全覆盖,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对法律的咨询,提高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完成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的打造。

年度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50

10%

388


法治专题培训

7

10%

7


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走访评估率

100

%

10%

100%


组织调解专题培训

6

10%

7


法治宣传资料

30000

10%

30000


质量指标

普法工作参与率

=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法工作开展及时率

=

100

%

1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定性

好坏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定性

好坏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98%


 

附件2

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四川社区矫正工作,省高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共同制定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设此专项资金保障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行。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负责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组织实施、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帮扶,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领导、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专项资金共计56.1万元,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充分满足工作实际需求将项目资金分为三部分,其中26.1万元为办公费,2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在绩效目标设置上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量化、可考核、相匹配、全面完整,并根据前期资料收集,遵循科学全面的原则,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的逻辑路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该项目2023年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项目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从中发现问题。目的是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有效性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宣汉县司法局安置帮教暨社区矫正工作中心及11个乡镇司法所。

(四)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指标分析法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组根据前期资料收集,遵循科学全面的原则,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和效果的逻辑路径,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组将根据指标体系,在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后,对项目进行评分,并对绩效评价体系中的扣分点进行定性分析,重点剖析此项绩效指标扣分原因,对整个项目实施的影响程度,并在对应的问题和建议中给予反映。

(五)评价组织。司法局装备财务股负责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前期沟通,收集相关资料;司法局合审股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合规性检查;司法局装备财务股负责绩效分析工作;司法局装备财务股负责编制工作底稿,并编制报告。

三、绩效分析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项目设立过程中提交了符合相关要求的文件和材料,项目立项、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规。预算资金安排遵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能够体现厉行节约,从严从简的工作导向。

2.项目管理。为确保项目按照确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开展,本项目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密切关注项目开展情况,定期检查项目质量,督促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相关指导意见。项目资料齐全且已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实施设备、信息设备均落实到位。

3.项目实施。资金到位率:2023年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专项资金为56.1万元,实际到位预算资金为56.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56.1万元,执行率达100%。

4.项目结果。本项目产出数量指标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次数、完成新入矫正对象率、矫正宣传资料印制发放率、社区矫正对象展开心理辅导人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人次等,产出数量指标皆已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产业发展。2023年度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顺利完成了“指慧矫正中心的”建设,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不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刑释人员设立就业帮扶基地等。通过一系列有力的举措,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整体平稳有序,成效显著。

2.民生保障。2023年先后4次对5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心理疏导,为19名“三无”困难刑释人员提供首月救助金19000元;设立就业帮扶基地5个,为22名刑释解矫人员提供工作岗位。

3.基础设施。全面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目前正积极做好迎接国家级验收准备。

4.行政运转。该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实行预算控制与支出范围,不存在无预算、无计划开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2023年度计划对全县11个司法所进行逐一走访,认真开展检查督导、人员点验、重点人员谈话、矫情分析等工作。2023年督查点验社区矫正对象51人、信息化平台核查60余人,抽查档案80余卷,发现问题4个,均已完成整改。

四、评价结论

社区矫正工作项目实施后,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上级有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力度,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23年宣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达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前列。

五、存在主要问题

今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力不足,工作量大,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凸显;二是在开展社区矫正中法律依据还不太健全,强制手段还不到位,这些都为矫正工作开展带来了困难;三是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专业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建议

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规范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143001-宣汉县司法局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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