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简要
来源: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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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在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与购买和登记新车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补贴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下同)。其中,对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和登记铅酸蓄电池新车的,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且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消费者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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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点击电动自行车补贴资料填写

填写申报信息

(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

并上传个人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等待资格查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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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旧购新

(个人消费者

到参加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交售旧车、购买新车并完成注册登记)

购新立减

(交售旧车并购买新车,

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1.立减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


2.立减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换购铅酸蓄电池新车)。


更多详情可致电40008896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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