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宣汉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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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年度科技计划工作安排,启动2024年度宣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宣汉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其中:

企业一般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2023年或2024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度全省100户大企业大集团、2023年度全省民营经济100强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县域内100亿级企业、新升规科技服务业企业、国(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企业等。

3.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

6.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提交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7.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4年第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410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8.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县科技局提供。

6.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科以上学历(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1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三)申报资料报送要求

1.经审核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科研成果证书、授权专利证书、科技创新奖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非项目申报单位人员者,须提供所在单位批准(或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4.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企业202410月银行流水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

6.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提供2023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或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备案号。

7.申报指南明确要求的其他附件资料。 

二、项目类别

(一)重点研发计划类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

(三)科普示范、平台建设、科技人才类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宣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xuanhan.gov.cn/)下载《指南》(附件1)和宣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2),根据《指南》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打印,再报送申报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上报

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书,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再将纸质项目申报资料(一式1份)和电子文档报送县科技局。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项目受理

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对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批,报县政府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并下达。

申报时限

2024年度宣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一)重点研发计划类

县科技局平台与产业股(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类

联系人:庞扬眉    联系电话:5275860

县科技局农社与合作股(农村与社发领域重点研发计划类

联系人:杨兰       联系电话:5275761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

县科技局农社与合作股

联系人:杨兰       联系电话:5275761

(三)科普示范、创新平台、科技人才类

县科技局平台与产业股(创新平台建设类)

联系人:庞扬眉        联系电话:5275860

县科技局规划与资源股(科普示范、科技人才类)

联系人:冉晓丽    联系电话:5275860

六、报咨询

宣汉县科技局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

联系人:冉晓丽       联系电话:5275860

 

附件:1.2024年度宣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宣汉县科学技术局  宣汉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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