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公〔2024〕11 号
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宣汉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宣汉县 2024 年第 4 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预 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普光镇合溪村 6 组,具体范围、位置和面积以土 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用于宣汉县 2024 年第 4 批次建设用,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 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 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6 日,宣汉县国土勘测规划所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征地范围内实施管控, 抢建的建(构)筑物,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等不予补偿。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