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老君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老君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老君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阳光问廉》栏目组曝光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行为,提升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全面提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治理水平。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监管体系,进一步促进我乡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 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全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关,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现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净化经营市场,大力提升经营网点安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无证零售经营网点: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二)持证零售经营网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 的情况;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未做到专店专人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渠道购进产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0 日)
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逐户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及副食门市、超市开展政策宣传,签订承诺书;通过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公布举报方式和电话,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觉抵制、举报无证非法经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自觉性。
(二)执法培训阶段(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20日)
乡综合执法办对全乡烟花爆竹经营负责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切实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7月21日—2024年9月20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组干部,村级信息报告员等作用,对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对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等重点人群,逐户检查、逐人过筛,掌握信息、建立工作台账,确定监管对象。
(四)成效巩固阶段(2024年9月21日—2024年12月20日)
在集中整治的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 开展对各村(社区)整治情况督导检查,检视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短补软,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建立烟花爆竹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老君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大风险和严重危害性,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消除监管执法中宽、松、软问题。要健全所有经营单位的监管台账,做到一店(点)一档、一隐患一措施,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及时化解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问题。对重大风险隐患,一律公开曝光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
(三)强化监管执法。坚持把打非治违贯穿于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私产、私储、私运、私销行为“零容忍” ,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联合惩戒机制。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