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筹资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宣汉县税务局 宣汉县医保局关于缴纳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宣汉县医保局关于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确保完成下达我镇任务,现就做好我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目标
全镇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点残疾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人员,参保率必须达到100%。
二、筹资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资,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财政补助为人均670元。
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全额资助,即每人资助400元。
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纳100元。
已稳定脱贫人口,已退出资助政策,个人缴纳400元。
三、筹资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
四、参保办理
(一)参保登记
没有参加过或暂停参保的人员到庙安、天宝便民服务中心登记。所需资料(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参保缴费
1.银行代收。居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各银行代办点办理参保缴费,也可通过天府手机银行、工行缴费、农行、建行农商行等手机银行APP自主缴费。
2.第三方便捷缴费。
(1)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2)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3)对于不会自主缴费的人员,各村(社)干部进行指导或协助其完成缴费(尽量使用天府手机银行,缴费后有凭证)。
(4)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1-2级)统一由县医保局统一参保 。
(5)如居民遇到缴费类别有误或不能缴费等问题:统一到所庙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办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镇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参保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广泛发动,确保全面参保。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城乡医保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网络、微信群等途径做好宣传解释,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保积极性,确保参保征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群众参保情况要进行掌握。
庙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