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加力支持和有效衔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一、补贴时间: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时间为发票开具日期)。
二、补贴范围: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投影仪、饮水机、净饮机、净水器、洗碗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等16类家电产品。其中,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电脑含台式、笔记本和平板电脑。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酒店电视购买主体必须是酒店开办企业。
三、补贴比例: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
四、补贴数量: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个人消费者前期已享受补贴的品类此轮不能再申报。
五、分担比例: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总体按照95:5比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其中:地方财政承担部分,由省与市(州)按照95:5比例共担。市(州)负担的部分由市(州)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省级财政按因素法分批下达资金,根据使用情况采取动态调整,补完不再新增,超出部分由市(州)负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和省级资金额度将收回。
六、申报流程:个人消费者到参与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门店咨询政策,选择以旧换新或购新,完成购买行为并取得发票后: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参加以旧换新的还需回收企业完成上门回收和信息补录),提交成功后等待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