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锣寨村产业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租购聘需求的公告
来源:清溪镇
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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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村民自建物资采购“租购聘”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赈〔2023〕250号)要求及现场施工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宣汉县清溪镇锣寨村产业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理事会在县主管部门清溪镇人民政府以及“村三委”的指导下,将所需租用工程机械、采购工程材料、聘用技术人员等“租购聘”工作制定成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宣汉县清溪镇锣寨村产业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清溪镇锣寨村7组

三、项目业主单位

清溪锣寨村村民委员会

四、实施单位

宣汉县清溪镇锣寨村产业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理事会

五、项目建设方式

采用村民自建的方式

六、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硬化产业道路250米,宽2.5米,厚0.2米C30砼面层(具体见设计)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1个月。

八、租购聘内容

(一)主要工程机械租赁

主要工程机械租赁计划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计量单位

备注

1

自卸式汽车

15t

视实际需求情况而定

2

搅拌机、振动棒、振动桥、切割机、磨面收光机、压纹机、模板、发电机等全套施工设备

1套

道路混凝土全套设备,按实际情况整套租赁,租用金额以方量进行计算。

其它租赁:搅拌场地租赁。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

主要原材料采购计划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备注

1

水泥

强度等级32.5

视实际需求情况而定

2

特细砂

 

视实际需求情况而定

3

碎石(4CM)(含级配碎石)

40mm碎石

视实际需求情况而定

其他辅材视实际需求情况就近购买或加工。

九、询价对象基本条件

(一)机械租赁

1.要求机械出租企业:无客户评价差、列入失信名单、民事纠纷、黑恶势力情况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经营范围要满足项目施工对机械设备的要求。机械操作人员:有相应的机械操作证,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在租用期间发生机械故障、安全事故等由出租方全面负责,不能影响租聘方正常施工进度,报价低者优先考虑。

2.机械租赁报价参考第三方评审结果及现场具体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不得低于第三方评审结果及市场价的85%,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材料购买

主材类销售单位(含个体经营户)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质量质检合格证、税票,在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政策及市场规律情况下,报价低者优先考虑。报价不得低于第三方评审结果及市场价的85%,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书面见面报价(材料密封)

报名人所需材料:

(一)机械租赁1.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相关企业(个人)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2.报价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设备合格证书4.对公或个人账户开户信息

(二)材料采购:1.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企业(个体)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2.报价企业(个体)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产品合格证书。4.对公账户开户信息

十一、询价比价时间及方式

询价报名时间为2024109日上午8:00至2024101418: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资质审查和询价比价结果评比时间2024101415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到锣寨村办公室参加询价比价活动。

采购人:宣汉县清溪镇锣寨村产业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理事会(村委会代章)

联系人符杰   电话15928242366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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