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小组的通知
来源:上峡镇
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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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级部门(单位):

为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任务,实现信息共享,适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经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上峡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力  党委书记  

陈  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彭国锋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冉哲旭  党委副书记

叶俊杭  党委副书记

赵华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媛媛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杨朝辉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孙红莉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乙椒  副镇长

晏   林  副镇长

成  员:  张仕伟  党政办主任  

彭宗宁  综治办主任

廖太金  信访办主任

向建华  法律服务所所长

谢劲松  下八派出所所长

潘传奇  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从吉  卫生院院长

周  鹏  上峡学校校长

覃进兵  凉风学校校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中心,由叶俊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片区司法民政、残联、辖区派出所、卫生院开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患者信息保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镇综治办

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督查、检查、指导、协调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诊断、评估、管控、服务、救治工作的落实;敦促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将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患者排查管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镇卫生院

负责制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计划;与有关部门协调,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患者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组织村医开展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负责本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

(三)辖区派出所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控管理政策;会同镇卫生院、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开展排查走访,协助村级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基本情况和现实状况;对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曾经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录入公安库;依法做好有现场肇事肇祸行为或有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送医;积极查找“三无”(指无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身份不明或户籍地在外地(含外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身份信息。

(四)镇社会事务办

负责协助辖区派出所、卫生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工作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工作负责排查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开展严重精神病人障碍患者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

1.对本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摸底工作,发现肇事肇祸或者有行为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2.负责本辖区内困难精神病人要求医疗救助的初审和复核工作,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3.协助卫生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和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

4.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参与重性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5.协助镇卫生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三、工作制度

1.精神障碍防治工作人员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保密范围包括科室工作涉及的和工作过程知悉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患者档案资料;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等档案材料的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等均指定专人进行,并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未经批准,非指定专人不得进行上述事项。

3.对涉密的信息系统,由专人负责,并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4.不准随意放置、携带或丢弃涉密文件,资料和材料。

5.定期检查科室保密工作,发现泄密事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6.严肃查处泄密事件,对违反保密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分或经济处罚。

若上述有人员变动,由接替人员接续承担此项工作。

 

 

上峡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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