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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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5207727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磊航砂石加工项目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普光镇合溪村6组

宣汉县磊航砂石有限公司

四川恒延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宣汉县普光镇合溪村6组,占地面积为5.01亩,约3340m2。该地块原为宣汉县土主乡双树砖厂旧址,主要安装给料机、鄂破机、反击破、振动筛等生产设备,以普经开区园区的建渣、废石砂岩为原料,通过给料、鄂破、反击破、振动筛分,建设一条砂石加工生产线,年产10万吨建筑用砂、碎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

1.加强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沉淀后全部用于建筑工地洒水和车辆冲洗;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作农肥

2.加强废气处理措施。施工期项目扬尘治理必须严格遵守“六必须,六不准”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施工区域与社会通行道路交叉通道进行硬化;施工场地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配套设置地面排水沟、沉淀池。运营期砂石加工粉尘采取“封闭砂石生产车间 给料喷雾 布袋除尘器”措施砂石生产线设置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只留车辆进出口),在生产车间内设置1套喷雾降尘装置(在给料机、鄂破、反击破、振动筛、输送带上设置喷头),给料、破碎采取喷雾降尘,在鄂破、反击破落料口安装集气罩收集粉尘,振动筛进行二次封闭且在振动筛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到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粉尘采取“封闭砂石生产车间 皮带廊道 喷雾降尘”措施,输送带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同时采用喷雾降尘,裸露部分输送带设置皮带廊道;装卸料粉尘、堆场扬尘目采取“厂房阻隔 喷雾降尘”措施,成品堆场和原料堆场建设为顶部遮盖 三面围挡的半封闭式的钢架结构彩钢棚,并在堆场内部设置喷雾降尘系统;运输扬尘采取“地面硬化 车胎冲洗 封闭运输”,在厂区西侧出入口处设置 1 套智能轮胎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车胎进行冲洗,厂区道路地面全部硬化。

3.加强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严禁夜间施工,施工期高噪声尽量设备布置在场地中央,有效利用距离的衰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营运期合理布置总平面,远离周边农户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设置整体封闭式厂房,将各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利用厂房进行隔声产噪设备底部采取基础减振保证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后达标排放。

4.加强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料(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通过分类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废物不能随意倾倒,而应用编织袋包装后清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成品砂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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