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积极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对策,推动、指导“平安宣汉”建设和“大调解”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改革,协助县委和配合组织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牵头组织或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实施“政治铸魂”工程,实现铁军淬炼大提升
1.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加强政治轮训,以思想统一促进政治统一、行动统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专项督察砺剑”行动,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加强廉政建设。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日常监督,强化预防教育,做到有苗头早提醒、有问题早纠正、有困难早帮助。
3.加强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县委争做“五个模范干部”的总要求,认真践行“担当担责、戒骄戒躁、立说立行、不胜不休、循良循善”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调研、专题培训,增强广大政法干警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深入实施“筑墙护城”工程,实现安全稳定大提升
4.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强化基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持续推进反奸防谍“拔钉子、除隐患”等专项行动,及时清除隐患,牢牢守护核心秘密安全。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依法打击境外基督教渗透行为,扎实开展政治重点人教育管控。
5.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健全社会稳定风险研判、评估、化解、管控以及应急处置机制,明晰职责清单、强化力量统筹、加强考核奖惩,构建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
6.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开展“评估效率提升”行动,及时落实即将出台的《达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效率革命九条措施》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信访、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协同机制,推动信息共通、资源共享、问题共处。
7.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坚持“村(社区)书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每周听取,乡镇(街道)、相关县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每半月听取,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每月调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的三级落实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以打造标准化县综治中心为载体,牢牢把握平台硬件、力量整合、运行机制三大要素,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深度整合各相关部门资源,实行“常驻轮驻”模式,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顺畅、集约高效的“一站式”解纷体系。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以现有条件为基础,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8.着力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实现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推进预防法治化,建立县乡村三级信访形势定期会商制度,压紧压实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源头治理责任,有效预防政策性、群体性问题发生。
(三)深入实施“平安提质”工程,实现社会治理大提升
9.强力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线索核查、乱象整治、依法打击、黑财清缴力度。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深化运用“四专两合力”基本思路,加强对回流涉诈人员摸排管控、教育转化、研判打击。
10.聚力培优社会治理基础。加快县综治中心新址建设进度,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推动政法、信访、人社、住建、退役军人事务等力量“常驻轮驻随驻”,实现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11.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加大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力度,加强舆论宣传、权益保障等工作,选树推荐事迹突出、义举感人的见义勇为人员参与全国、全省评选表彰,厚植新风正气。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抓好2023年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
(四)深入实施“法治护航”工程,实现服务发展大提升
12.做好靠前服务保障。深入开展“工业奋战攻坚年”行动,推动政法机关驻普光经开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企程”检察工作站实体化、实战化运行,严格落实“1+ 4+2+S”入驻制度,全面开展来访接待、入企走访、法律咨询、纠纷调处、定期会商等工作,打通政法机关服务园区“最后一米”。
13.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政法机关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克服机械执法司法倾向,依法审慎适用“查扣冻”等措施,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强制措施变更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坚决避免“一刀切”“一案结而多案生”。
14.提升执法办案质效。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执法办案不规范、周期长、执行难等问题,加强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健全常态化纠错机制,推动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人大执法检查有机衔接,依法严查逐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多头执法等行为,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15.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民生工程,健全法律服务考评机制,全面提升政法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团”,常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教育引导企业合法生产、守法经营。
(五)深入实施“扛旗夺标”工程,实现政法形象大提升
16.全力争先晋位。认真践行“不是第一就是落后”的工作理念,全力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全省禁毒工作示范县”。发挥百强优势,乘势而为、顺势而上,力争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进入全省前70位,县级政法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在全市保三争一。
第二部分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16637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1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4166376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637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4166376元,其中:基本支出2822516元,占68%;项目支出1343860元,占3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16637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1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637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890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396元、卫生健康支出94494元、住房保障支出20958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66376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111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8903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396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94494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09583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5043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43860元,主要用于:机关的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916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1796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2328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8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66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583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2516元,其中:
人员经费241984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40267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0000元,主要原因是去年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合格城市验收工作、政法系统“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等阶段性工作的增加。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2672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6792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无车辆。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343860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34386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