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简介
中共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与宣汉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行政监察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负责调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处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政务处分及调查处置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协助党委做好作风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授予和交办的任务。
(二)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重点工作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担当。
2.始终立足人民立场,用心赢得群众满意。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弘扬清风正气。
4.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坚决惩治贪腐行为。
5.坚持宣传教育多管齐下,积极营造廉洁氛围。
6.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锻造执纪执法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1117192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80008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311171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1719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31117192元,其中:基本支出24768092元,占80%;项目支出6349100元,占2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1117192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80008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11719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1041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1205元、卫生健康支出937528元、住房保障支出180804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17192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80008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810418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1205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937528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808041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3898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24年预算数为637000元,主要用于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3442000元,主要用于派驻派出机构的工作开展。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22335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270100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的顺利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4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353805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95102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9094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5600元,主要用于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在职行政人员公务员补助医疗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732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08041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68092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079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公用经费436015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0000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4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000元。
(一)历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以及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来宣查办案件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60154元,与2023年预算下降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6349100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63491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宣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